上海仲裁委员会仲裁规则最新版本发布

作者:Etc |

2021年11月25日,上海仲裁委员会(以下简称“上海仲裁委员会”)发布最新的仲裁规则版本,该版本自2022年1月1日起施行。此次发布的仲裁规则版本是上海仲裁委员会根据我国仲裁法及有关法律法规,结合实践经验,为更好地服务于当事人和提高仲裁效率,对原仲裁规则进行修改和完善。

上海仲裁委员会仲裁规则主要修改内容

1. 总则

上海仲裁委员会仲裁规则适用于上海仲裁委员会仲裁机构(以下简称“仲裁机构”)办理的各类仲裁案件。上海仲裁委员会根据仲裁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和其他相关法律法规制定本仲裁规则。

2. 仲裁申请与接受

(1)申请仲裁

仲裁机构收到仲裁申请后,应当进行审查。审查期间,仲裁机构可以要求申请人提供与仲裁请求有关的证据。

(2)仲裁接受

符合仲裁法规定的仲裁事项,当事人应当自收到仲裁机构的仲裁通知之日起30日内,向仲裁机构提交仲裁申请。逾期不提交申请的,视为当事人放弃仲裁。

3. 仲裁程序

上海仲裁委员会仲裁规则最新版本发布 图1

上海仲裁委员会仲裁规则最新版本发布 图1

(1)仲裁庭的组成

仲裁庭由3名仲裁员组成。1名仲裁员由当事人双方共同指定,其他2名仲裁员由仲裁机构指定。

(2)仲裁程序的启动

仲裁程序的启动依赖于仲裁机构的仲裁通知。当事人收到仲裁通知后,应当在指定的期限内提交仲裁申请。

(3)仲裁裁决的作出

仲裁庭在仲裁程序中,根据当事人提交的证据和仲裁员的判断,作出仲裁裁决。仲裁裁决应当自仲裁庭成立之日起60日内作出。

4. 仲裁费用

仲裁费用按照我国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收取,具体收费标准由仲裁机构根据实际情况自行制定。

上海仲裁委员会仲裁规则其他注意事项

1. 仲裁材料的提交

仲裁机构要求当事人提交与仲裁请求有关的材料,包括合同、学位证书、身份证明等。当事人应当在提交仲裁材料时,确保其真实性、完整性和准确性。

2. 保密制度

仲裁机构对仲裁过程中涉及的商业秘密、个人隐私等信息应当予以保密。

3. 仲裁决定

仲裁机构在仲裁过程中,可以根据当事人之间的协议或者仲裁员的判断,作出仲裁决定。仲裁决定应当自作出之日起生效。

4. 仲裁决定的履行

仲裁机构作出的仲裁裁决,当事人应当自觉履行。当事人不履行仲裁裁决的,仲裁机构可以依法采取强制措施。

上海仲裁委员会最新版本的仲裁规则,旨在更好地服务于当事人和提高仲裁效率。仲裁规则的修改和完善,将有助于提高上海仲裁委员会仲裁服务的质量和水平。希望上海仲裁委员会仲裁规则的最新版本能够更好地服务于当事人,促进我国仲裁事业的健康发展。

(本文所有信息均为虚构,不涉及真实个人或机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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