固始县民事调解办公室位置及公布
固始县民事调解办公室(以下简称“调解办公室”)是固始县人民法院指定的从事民事调解工作的专门机构,负责处理涉及民事纠纷的调解事务。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和《河南省民事调解条例》等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调解办公室在县人民法院的指导下,开展民事调解工作,为当事人提供高效、公正、和谐的调解服务。
调解办公室的位置及
固始县民事调解办公室位于固始县X001县道旁,固始县人民法院内。调解办公室的具体位置为:固始县X001县道88号,邮编453500,0377-6622123。
调解办公室的职责
1. 接受当事人申请,安排调解员进行调解;
2. 指导、协调调解员开展调解工作,确保调解工作的顺利进行;
固始县民事调解办公室位置及公布 图1
3. 对调解终结的民事纠纷进行审查,制作调解协议书;
4. 对调解过程中出现的问题进行及时处理,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5. 开展法律宣传教育活动,提高当事人的法律意识和调解意识;
6. 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相关职责。
调解办公室的调解程序
1. 当事人申请调解:当事人双方共同申请调解,可以向调解办公室提出。申请时,应当提供相关证据材料,如调解协议、证据材料等;
2. 调解员安排调解:调解办公室收到申请后,应当及时安排调解员进行调解。调解员应当根据当事人提供的证据材料,进行调解;
3. 调解过程:调解员在进行调解过程中,应充分尊重当事人意愿,平等对待双方当事人,确保调解过程公正、公平;
4. 调解终结:调解员在调解过程中,如发现当事人无法达成一致意见,可以终止调解。调解终结后,调解员应向当事人提供调解协议书,当事人可以自主选择是否签订协议;
5. 协议履行:达成协议的当事人,应按照协议内容履行各自的权利和义务。如有履行困难,可以申请调解办公室进行督促。
调解办公室的注意事项
1. 调解办公室在调解过程中,应严格遵守法律法规,确保调解结果的公正、公平;
2. 调解员应具备一定的法律知识和调解能力,能够熟练运用法律法规,为当事人提供专业的调解服务;
3. 当事人应如实提供相关证据材料,以便调解员进行调解。如有不实陈述,调解办公室有权终止调解;
4. 当事人应积极参与调解过程,如有争议,应及时与调解员沟通,以便达成一致意见;
5. 调解办公室对调解过程中产生的相关文件、资料,应妥善保管,确保信息安全。
固始县民事调解办公室将秉承公正、公平、公开的原则,为当事人提供专业的调解服务。希望当事人能够积极选择调解方式,通过调解解决民事纠纷,共同维护社会和谐稳定。
(本文所有信息均为虚构,不涉及真实个人或机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