仲裁诉讼与劳动争议解决方式的区别
劳动争议是指在劳动过程中产生的劳动者与用人单位之间的纠纷。在我国,劳动争议解决方式主要有仲裁诉讼和劳动争议调解两种。这两种方式在解决劳动争议时各有特点,对其进行详细的比较分析。
仲裁诉讼
1. 仲裁诉讼的概念
仲裁诉讼是指劳动者与用人单位发生劳动争议,经劳动仲裁委员会仲裁后,劳动者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请求法院对劳动仲裁结果予以承认和执行的一种法律制度。
2. 仲裁诉讼的特征
(1)仲裁性:仲裁诉讼是在劳动仲裁委员会进行的,其结果具有法律效力。
(2)诉讼性:仲裁诉讼是劳动者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请求法院对劳动仲裁结果予以承认和执行。
(3)独立性:仲裁与诉讼相分离,即仲裁庭不具有法院的性质,但仲裁结果具有法律效力。
仲裁诉讼与劳动争议解决方式的区别 图1
劳动争议调解
1. 劳动争议调解的概念
劳动争议调解是指在劳动争议发生过程中,劳动争议双方通过协商、调解等方式解决纠纷的活动。
2. 劳动争议调解的特征
(1)协商性:劳动争议调解是在双方自愿的基础上进行的,通过协商解决问题。
(2)权威性:劳动争议调解一般由劳动行政部门或工会组织进行,具有权威性。
(3)书面性:劳动争议调解结果需要以书面形式确认。
仲裁诉讼与劳动争议调解的区别
1. 性质区别
(1)仲裁诉讼是诉讼制度,而劳动争议调解是协商制度。
(2)仲裁诉讼是劳动者向法院提起诉讼,而劳动争议调解是双方自愿协商解决。
2. 程序区别
(1)仲裁诉讼需要经过仲裁、诉讼两个阶段,而劳动争议调解只需要经过协商阶段。
(2)仲裁诉讼需要向仲裁委员会提交相关证据,而劳动争议调解则需要双方进行协商。
3. 效力区别
(1)仲裁诉讼的判决具有法律效力,而劳动争议调解的结果不具有法律效力。
(2)劳动者对仲裁结果不满意可以向法院提起诉讼,而劳动争议调解结果则无法再提起诉讼。
仲裁诉讼与劳动争议调解在解决劳动争议时各有特点,劳动者可以根据实际情况选择合适的解决方式。但无论选择哪种方式,都应遵循法律程序,维护自身合法权益。
(本文所有信息均为虚构,不涉及真实个人或机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