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民事调解中管辖问题的规定
民事调解是指在民事纠纷中,通过第三方调解人或者调解机构,以协商、协调的解决纠纷的活动。在民事调解中,调解人或者调解机构通常不是诉讼参与方,而是中立的第三方,其职责是协助纠纷双方达成协议,促进纠纷解决。
在某些情况下,民事调解可以由法院管辖。这些案件通常被称为“管辖的案件”。
管辖的案件是指在某些特定情况下,法院可以对民事纠纷进行调解。这些情况包括:
1. 涉及身份关系的纠纷,如婚姻、家庭、继承等。
2. 涉及民事权益保护的纠纷,如合同纠纷、侵权纠纷等。
3. 涉及涉及群体性纠纷,如群体性诉讼、集体诉讼等。
在管辖的案件中,法院可以指定一名调解员或者委托第三方调解机构进行调解。调解员或者调解机构通常是由具有法律、心理、社交技能等专业知识的人员担任。
在调解过程中,调解员或者调解机构将协助纠纷双方进行协商、交流,以达成共识。如果纠纷双方无法达成共识,调解员或者调解机构也可以提出调解协议或者调解建议,供纠纷双方参考。
在管辖的案件中,调解并不是诉讼的必经程序。即使纠纷双方同意进行调解,也可以选择直接向法院提起诉讼。但如果纠纷双方已经进行了调解,并且在调解协议或者调解建议中达成了共识,则可以依法申请法院制作调解书,使调解协议具有法律效力。
管辖的案件是民事调解的一种特殊形式,是在特定情况下由法院进行调解的一种纠纷解决。通过调解解决纠纷,不仅能够减轻诉讼负担,还能够促进社会和谐、减少资源浪费,对于推动社会经济发展具有重要意义。
关于民事调解中管辖问题的规定图1
民事调解作为一种解决民事纠纷的方式,在我国民事法律制度中占有重要地位。在民事调解过程中,管辖问题是涉及调解协议效力、调解程序合法性等方面的重要问题,对于确保民事调解的公正性和权威性具有重要意义。本文旨在分析民事调解中管辖问题的规定,为民事调解实践提供参考。
管辖原则
关于民事调解中管辖问题的规定 图2
(一)地域管辖原则
地域管辖原则是指根据民事案件的地域关系确定管辖法院。我国《民事诉讼法》规定:“因不动产提起的民事诉讼,由不动产所在地人民法院管辖。”《民事诉讼法》还规定了其他地域管辖原则,如因侵权行为提起的民事诉讼由侵权行为地人民法院管辖,因合同纠纷提起的民事诉讼由合同履行地或者合同签订地人民法院管辖等。
(二)诉讼标的管辖原则
诉讼标的管辖原则是指根据民事案件诉讼标的的关系确定管辖法院。我国《民事诉讼法》规定:“当事人对管辖法院有异议的,由争议提起地人民法院管辖。”
管辖权转移
在民事调解过程中,当事人可以协商一致将管辖权转移至其他法院。这种情况下,原管辖法院应当依法移交给新的管辖法院,由新的管辖法院继续进行调解。移交管辖的形式可以是书面形式或者口头形式。
管辖法院的判断标准
在确定管辖法院时,应当根据案件的具体情况,结合相关法律规定,综合判断。具体而言,应当注意以下几点:
1. 确定诉讼性质。根据民事案件的诉讼性质,判断案件的管辖法院。因合同纠纷提起的民事诉讼,应当由合同履行地或者合同签订地人民法院管辖。
2. 考虑地域关系。根据民事案件的地域关系,判断案件的管辖法院。因不动产提起的民事诉讼,应当由不动产所在地人民法院管辖。
3. 分析诉讼标的。根据民事案件的诉讼标的,判断案件的管辖法院。因侵权行为提起的民事诉讼,应当由侵权行为地人民法院管辖。
4. 参考相关法律规定。在确定管辖法院时,还可以参考相关法律规定,《民事诉讼法》关于管辖原则的规定。
管辖权的异议及处理
当当事人对管辖法院有异议时,可以依法提出异议。对于当事人提出的异议,管辖法院应当进行审查。如果异议理由成立,管辖法院应当依法变更管辖法院;如果异议理由不成立,管辖法院应当依法维持原管辖法院。
管辖问题是民事调解中涉及的一个重要问题。通过对管辖原则、管辖权转移、管辖法院的判断标准以及管辖权的异议及处理等方面的分析,可以为民事调解实践提供参考。在实际工作中,法律工作者应当根据案件具体情况,结合法律规定,综合判断,确保民事调解的公正性和权威性。
(本文所有信息均为虚构,不涉及真实个人或机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