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事调解工作取得显著成效,助力社会治理现代化

作者:锦夏、初冬 |

民事调解是指在范围内,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和其他相关法律法规,通过调解方式解决民事纠纷的活动。调解是在当事人自愿的基础上进行的,由第三方即调解员,在尊重当事人意愿的前提下,通过沟通、协调,促使当事人达成共识,从而解决民事纠纷的一种司法活动。

民事调解具有以下特点:

1. 自愿性。调解是在当事人自愿的基础上进行的,调解员只是起着协助、引导的作用,不具有强制性。

2. 高效性。调解相较于诉讼,程序更为简便,时间更为缩短,可以更快地解决纠纷。

民事调解工作取得显著成效,助力社会治理现代化 图2

民事调解工作取得显著成效,助力社会治理现代化 图2

3. 经济性。调解不涉及诉讼费用,对于当事人来说,可以节省诉讼费用和时间成本。

4. 保密性。调解过程是保密的,调解员会对当事人的隐私进行保护。

5. 灵活性。调解可以根据当事人的意愿和实际情况,灵活地制定解决方案,适应不同类型的纠纷。

民事调解的工作程序如下:

1. 调解申请。当事人双方协商后,可以共同向调解委员会提出调解申请。调解委员会收到申请后,应当进行审查,确认调解申请的合法性。

2. 调解安排。调解委员会在审查申请合法后,安排调解员进行调解。调解员可以从调解委员会中指定,也可以由当事人双方共同指定。

3. 调解过程。调解员在调解过程中,应尊重当事人的意愿,充分沟通,协助当事人达成共识。调解员可以提出建议和意见,但不得对当事人进行强制性干预。

4. 调解协议。经过调解,当事人双方达成一致意见,可以签订调解协议。调解协议应当由当事人双方在协议上签字或者盖章,调解员应当场监督。

5. 调解卷宗。调解委员会应当制作调解卷宗,详细记录调解过程、调解协议等内容,作为调解的依据。

6. 调解效力。调解协议具有法律效力,当事人双方应当按照协议的内容履行。如有违反,另一方当事人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民事调解是一种高效、简便的解决民事纠纷的方式,有利于维护当事人的合法权益,促进社会和谐稳定。在调解员会秉持公正、客观、中立的态度,为当事人提供专业、贴心的调解服务。

民事调解工作取得显著成效,助力社会治理现代化图1

民事调解工作取得显著成效,助力社会治理现代化图1

民事调解工作取得显著成效,助力社会治理现代化

民事调解作为解决民事纠纷的一种重要,在我国社会治理中扮演着越来越重要的角色。年来,在民事调解工作方面取得了显著成效,为推进社会治理现代化做出了积极贡献。从民事调解工作的现状、做法和成效等方面进行探讨,以期为我国民事调解工作提供一些借鉴和启示。

民事调解工作的现状

(一)调解机构设置

民事调解工作坚持以人民为中心,以人民群众利益为根本出发点和落脚点。该区在调解机构设置上,注重发挥各级调解组织的优势,建立了区、镇(街道)、村(社区)三级调解网络,形成了区、镇(街道)、村(社区)三级协同参与的调解工作格局。

(二)调解员队伍

注重调解员队伍建设,通过选配政治坚定、业务精通、作风优良的调解员,不断提高调解工作的专业化和规范化水。该区调解员队伍中,既有具备法律专业背景的调解员,也有具有丰富经验的调解员,还吸收了一些具有特定领域专业知识的调解员,如律师、心理师等,以满足不同类型纠纷的调解需求。

(三)调解工作流程

在调解工作流程上,建立了标准化、规范化的调解程序,包括调解前的准备工作、调解中的沟通、调解后的跟进等多个环节。在调解过程中,调解员会根据双方当事人的意愿,采取口头或书面进行调解,并在调解达成协议后,制作调解协议书,由双方当事人签字确认。

民事调解工作的做法

(一)坚持人民调解员主导

在民事调解工作中,坚持以人民调解员为主导,充分发挥各级调解组织的优势,形成全民共同参与的调解格局。该区注重调解员队伍的政治建设,通过加强调解员的政治理论学,不断提高调解员的政治素质和业务水,从而更好地服务人民群众。

(二)坚持调解与诉讼相结合

在民事调解工作中,坚持调解与诉讼相结合,充分发挥调解低成本、高效率的优势,减少纠纷的诉累,提高社会治理效能。该区调解组织在调解过程中,会积极引导当事人采取和解、调解等解决纠纷,避免纠纷升级,减轻当事人诉累,提高社会治理效能。

(三)坚持多元化纠纷解决机制

在民事调解工作中,坚持多元化纠纷解决机制,通过多种解决纠纷,满足不同当事人的纠纷解决需求。该区调解组织会根据不同类型的纠纷,采取不同的调解,如对涉及人身权的纠纷进行调解,对涉及财产权的纠纷进行调解,对涉及合同纠纷的纠纷进行调解等,从而更好地满足当事人的纠纷解决需求。

民事调解工作的成效

(一)纠纷解决效率显著提高

通过民事调解工作的开展,纠纷解决效率得到了显著提高。据统计,自开展民事调解工作以来,该区的调解成功率逐年上升,调解周期缩短,避免的诉讼案件数量也逐年增加。

(二)社会治理效能提升

民事调解工作的开展,为社会治理提供了有力支持。该区通过建立民事调解网络,形成全民共同参与的调解格局,充分发挥了社会调解员在社会治理中的作用,提高了社会治理效能。

(三)民众满意度提高

通过民事调解工作的开展,民众的满意度得到了显著提高。据调查显示,民事调解工作的满意度达到了90%以上,民众对调解工作的信任度也得到了显著提高。

民事调解工作取得了显著成效,为推进社会治理现代化做出了积极贡献。该区在调解机构设置、调解员队伍建设和调解工作流程等方面的做法,都为全国民事调解工作提供了借鉴和启示。希望能够继续发挥民事调解工作在社会治理中的优势,为社会治理现代化做出更大的贡献。

(本文所有信息均为虚构,不涉及真实个人或机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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