吴江劳动仲裁委员会发布仲裁公告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和《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争议调解仲裁法》的规定,吴江劳动仲裁委员会(以下简称“仲裁委员会”)将于2022年1月1日起正式独立行使仲裁职能。现将有关事宜公告如下:
仲裁委员会的性质和任务
仲裁委员会是依法设立,独立进行劳动争议仲裁的专门机构,具有独立的仲裁地位,不受行政机关、社会团体和个人的干涉。仲裁委员会的任务是解决劳动争议,维护劳动者合法权益,促进劳动关系和谐稳定。
仲裁委员会的仲裁范围
仲裁委员会负责处理下列劳动争议:
(一)劳动者与用人单位之间的劳动纠纷;
(二)劳动者与用人单位之间因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发生的纠纷;
(三)劳动者与用人单位之间因工资、福利、保险、培训等方面的纠纷;
(四)劳动者与用人单位之间因经济补偿或者赔偿金等事项发生的纠纷;
(五)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劳动争议。
仲裁委员会的仲裁程序
劳动者申请仲裁,应当提交仲裁申请表,并提供相关证据材料。仲裁委员会收到仲裁申请后,将依法进行审查。符合条件的,仲裁委员会将受理仲裁申请,通知当事人双方进行仲裁。仲裁过程中,当事人可以充分陈述事实、提供证据,仲裁委员会将依据法律、法规的规定,作出公正、公平的裁决。
仲裁委员会的送达和执行
仲裁委员会作出的裁决,自裁决书送达当事人之日起生效。当事人对裁决书不服的,可以在收到裁决书之日起15日内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逾期不提起诉讼、又不履行裁决书的,裁决书生效,当事人应当按裁决内容履行。
其他事项
本公告自发布之日起生效。仲裁委员会地址:江苏省吴江区劳动仲裁委员会。:0573-12345678。
特此公告。
吴江劳动仲裁委员会发布仲裁公告 图1
吴江劳动仲裁委员会
2022年1月1日
(本文所有信息均为虚构,不涉及真实个人或机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