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事调解书(再审案件用)的填写和使用规范》
定义及性质
民事调解书是经人民法院依法审查,由双方当事人达成协议,用以解决民事争议的一种法律文书。它是一种非诉讼程序,具有法律效力。民事调解书不同于判决书,判决书是法院对案件审理终结后的法律文书,而民事调解书则是当事人协商解决争议的结果,具有更加灵活性和针对性。
民事调解书是在当事人自行协商的基础上,由人民法院依法审查、制作并出具的。当事人可以自愿选择调解,也可以在诉讼过程中申请调解。调解书自签收之日起具有法律效力。
调解程序
1. 申请调解:当事人协商无果,可以向人民法院申请调解。申请调解应当向人民法院提交调解协议书、身份证明等材料。
2. 调解组织:人民法院可以指定调解组织或者由当事人协商选择调解组织进行调解。调解组织负责协调当事人之间的争议,达成调解协议。
3. 调解员:调解员由人民法院指定或者当事人协商选择。调解员应当具备一定的法律知识和调解能力。
4. 调解过程:调解员在调解过程中,应当充分尊重当事人意愿,充分沟通,引导当事人达成共识。调解员可以提出调解方案,但最终达成的调解协议应当由当事人签名或盖章。
5. 调解书制作:调解书应当由调解员制作,并经当事人审查无误后签字或者盖章。调解书一式两份,当事人各执一份。
效力与限制
1. 效力:民事调解书具有法律效力。调解书生效后,当事人应当履行调解协议。如果一方当事人不履行调解协议,另一方当事人可以向人民法院申请执行。
2. 限制:民事调解书有以下限制:
(1)调解协议的内容不得违反法律、法规,不得损害国家、社会公共利益和他人合法权益。
(2)调解协议应当真实、合法、有效。当事人有权撤回已签署的调解协议。一旦撤回,调解协议不再具有法律效力。
(3)调解协议的签订是在自愿、平等、公平、诚信的基础上达成的,任何一方不得强迫或者利诱对方签订调解协议。
与判决书的区别
1. 性质不同:民事调解书是一种非诉讼程序,具有法律效力;判决书是法院对案件审理终结后的法律文书。
2. 内容不同:民事调解书主要记录当事人达成的调解协议,内容较为简略;判决书则详细记载法院对案件审理过程及结果,包括事实、证据、法院判决依据等。
3. 法律后果不同:调解协议的履行具有法律效力,一方当事人不履行调解协议,另一方当事人可以向人民法院申请执行;而判决书具有法律效力,当事人必须履行判决书规定的内容。
民事调解书是当事人协商解决民事争议的一种法律文书,具有法律效力。调解书与判决书在性质、内容、法律后果等方面存在差异。当事人应当充分了解调解书与判决书之间的区别,并在自愿、平等、公平、诚信的基础上选择适当的解决争议方式。
《民事调解书(再审案件用)的填写和使用规范》图1
民事调解书(再审案件用)的填写和使用规范
民事调解书是人民法院在审理民事案件过程中,根据双方当事人的意愿,经过审判人员的调解,达成的一种具有法律效力的调解协议。在民事诉讼中,调解书具有重要的地位和作用。为了保证调解书的合法性、规范性和有效性,我国制定了《民事调解书(再审案件用)》规范,对调解书的填写和使用进行了具体规定。从《民事调解书(再审案件用)》规范的内容、填写要求、使用范围和注意事项等方面进行阐述,以指导民事调解书的正确填写和使用。
规范的内容
《民事调解书(再审案件用)》规范主要包括以下几个方面:
1. 调解书的格式。调解书应当载明案件的基本事实、争议焦点、调解协议等内容,并由调解员、当事人双方签字或者盖章。
2. 调解书的效力。调解书具有法律效力,当事人一方不履行调解书约定的,另一方可以向人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
3. 调解书的 validity。调解书自各方签字或者盖章之日起生效,当事人一方不履行调解书约定的,另一方可以向人民法院申请可再生能源。
4. 调解书的约束力。调解书对各方具有法律约束力,各方应当履行调解书约定的内容。
填写要求
1. 调解书应当由双方当事人签字或者盖章。当事人一方不签字或者盖章的,调解书不具有法律效力。
2. 调解员应当在调解过程中保持公正、客观,尊重当事人的意愿,不得偏袒任何一方。
3. 调解书的内容应当真实、准确、完整,不得有虚假陈述或者误导性陈述。
《民事调解书(再审案件用)的填写和使用规范》 图2
4. 调解书应当明确各方当事人的权利、义务和责任,并符合法律、法规和司法解释的规定。
5. 调解书应当载明调解协议的内容、期限和履行方式,并明确违反调解协议应当承担的责任。
使用范围
《民事调解书(再审案件用)》规范适用于以下民事案件:
1. 人民法院审理的民事案件,双方当事人自愿达成调解协议,并请求人民法院制作调解书的案件。
2. 当事人在人民调解委员会或者其他调解组织达成调解协议,并请求人民调解委员会制作调解书的案件。
3. 其他符合法律、法规和司法解释规定的民事案件。
注意事项
1. 当事人一方不履行调解书约定的,另一方可以向人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
2. 当事人一方不满意调解协议内容的,可以在协议生效后3日内向人民法院申请可再生能源。
3. 调解书生效后,当事人一方不履行调解书约定的,另一方可以向人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
4. 调解书生效后,当事人一方不履行调解书约定的,另一方可以要求调解员进行调解,调解员不承担责任。
5. 调解书应当妥善保管,当事人一方不慎丢失或者毁损的,可以要求调解员重新制作。
《民事调解书(再审案件用)》规范的制定和实施,对于提高民事调解书的合法性、规范性和有效性,促进民事调解工作的健康发展具有重要意义。希望各级人民法院、人民调解委员会和广大法律工作者认真领会和贯彻执行本规范,共同推动我国民事调解事业的健康发展。
(本文所有信息均为虚构,不涉及真实个人或机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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