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府民事调解书格式
政府民事调解书是一种由政府机关或者授权的调解机构制作的调解协议书,用于解决民事纠纷。在中国,政府民事调解书是由人民法院制作的。
政府民事调解书的格式一般包括以下内容:
调解书的标题。调解书的标题应当简洁明了,准确反映调解书的主要内容。
调解书的。调解书的应当包括以下内容:
(一)调解书的制作依据。调解书应当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和《中华人民共和国调解法》等法律法规制作。
(二)调解书的当事人。调解书应当明确列明调解书的当事人,包括争议的双方。
(三)调解书的内容。调解书应当详细记载当事人之间的争议,并应当明确双方协商解决争议的方式、时间、地点、方式等。
(四)调解书的效力。调解书应当明确调解书的效力,即调解书一旦制作,即具有法律效力。
调解书的日期。调解书应当注明制作日期。
调解书的签名。调解书应当由制作调解书的人员签名。
政府民事调解书应当使用简洁明了的语言,条理清晰,内容准确,符合逻辑。调解书应当由制作调解书的人员认真审核,确保调解书的内容符合法律法规的规定,符合双方当事人的意愿。
政府民事调解书格式图1
民事调解作为解决民事纠纷的一种非诉讼方式,在我国民事法律制度中占有重要地位。政府民事调解书是民事调解过程中,调解机关制作的具有法律效力的调解协议书。重点分析政府民事调解书的格式要求,以期为从事法律工作的人员提供指导。
政府民事调解书的基本要素
政府民事调解书应当包括以下基本要素:
1. 调解书编号:调解书编号是调解书的唯一标识,由调解机关编制,并应当机具主义者制作。
2. 调解机关名称:调解机关名称应当准确、清晰地反映制作调解书的调解机关的性质和名称,如法院、法院和人民调解委员会等。
3. 调解双方当事人姓名或名称、住所地、法定代表人或负责人:调解双方当事人应当明确指出,并注明其法定代表人或负责人。
政府民事调解书格式 图2
4. 纠纷事实和调解过程:政府民事调解书应当详细记载调解前的纠纷事实,以及调解过程中双方当事人的协商、沟通和达成的一致意见。
5. 调解结果:政府民事调解书应当明确指出调解达成的主要内容,包括但不限于权利义务关系、责任承担、财产分割等。
6. 调解期限:政府民事调解书应当注明调解达成协议的时间。
7. 调解机关负责人签名及日期:调解机关负责人应当签名并注明日期,以示负责。
政府民事调解书的格式要求
1. 文字表述:政府民事调解书应当使用正式、规范的文字表述,避免使用口语化、不规范的语言。
2. 格式:政府民事调解书应当使用统一格式,包括封面、目录、等。封面应当包括调解书编号、调解机关名称、制作日期等基本信息。目录应当列出各章节、条款的页码。部分应当按照前述基本要素排列,内容应当连贯、完整。
3. 签名:调解机关负责人应当签名并注明日期,以示负责。调解双方当事人也应当签名并注明日期,以示其对调解协议的真实性、合法性认同。
政府民事调解书的效力
1. 法律效力:政府民事调解书具有法律效力,调解双方当事人应当履行调解协议。 non-negotiable
2. 法律适用:政府民事调解书不具有法律适用上的优先性。在调解协议与法律、法规规定不一致的情况下,应当遵循法律、法规的规定。
政府民事调解书的争议处理
1. 争议处理:对于政府民事调解书中的争议,当事人可以依法申请仲裁或者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2. 申请仲裁:当事人对调解协议的履行发生争议的,可以申请仲裁。仲裁机构应当依法仲裁,并作出裁决。
3. 提起诉讼:当事人对调解协议的履行发生争议的,也可以直接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政府民事调解书是解决民事纠纷的重要手段之一,对于维护社会稳定、促进经济发展具有积极作用。希望本文对从事法律工作的人员有所帮助,也希望对公众有所启示。
(本文所有信息均为虚构,不涉及真实个人或机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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