仲裁协议撤销方法及流程
仲裁是解决民商事纠纷的一种方式,具有快捷、简便、成本低等优点。在仲裁过程中,双方当事人可以就争议解决达成仲裁协议。仲裁协议的签订,对于促进当事人友好解决纠纷,避免诉讼繁琐,具有积极的作用。但是,仲裁协议的撤销问题也是一个重要且复杂的问题。本文旨在阐述仲裁协议撤销的方法及流程,以帮助当事人及时、准确地行使撤销权,维护自身合法权益。
仲裁协议撤销的方法
1. 口头通知法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仲裁法》第25条规定,当事人可以口头或者书面形式通知仲裁机构撤销仲裁协议。口头通知的,应当及时书面记录;书面通知的,应当包括当事人姓名、、通知内容等。当事人采用口头或者书面形式通知仲裁机构撤销仲裁协议的,仲裁机构应当记录备档。
2. 书面申请法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仲裁法》第26条规定,当事人采用书面形式申请仲裁机构撤销仲裁协议的,应当向仲裁机构提交书面申请。仲裁机构收到申请后,应当进行审查。符合条件的,应当决定撤销仲裁协议;不符合条件的,应当不予撤销。
仲裁协议撤销的流程
1. 申请撤销的时间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仲裁法》第25条规定,自仲裁协议生效之日起1年内,当事人可以申请撤销仲裁协议。超过1年的,仲裁机构不再撤销。
仲裁协议撤销方法及流程 图1
2. 申请撤销的程序
(1)当事人采用口头形式通知仲裁机构撤销仲裁协议的,应当向仲裁机构提交书面确认书。确认书中应当写明撤销仲裁协议的意思表示,并注明通知时间。
(2)当事人采用书面形式申请仲裁机构撤销仲裁协议的,应当向仲裁机构提交书面申请,并附上相关证据材料。
(3)仲裁机构收到申请后,应当进行审查。符合条件的,应当决定撤销仲裁协议;不符合条件的,应当不予撤销。
仲裁协议撤销是一个涉及当事人合法权益的重要问题。通过了解仲裁协议撤销的方法及流程,当事人可以及时、准确地行使撤销权,维护自身合法权益。仲裁机构在办理撤销申请时,也应当严格依法办事,确保公平公正,为当事人提供良好的仲裁服务。
(本文所有信息均为虚构,不涉及真实个人或机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