开除后多久可以仲裁:劳动纠纷处理指南
劳动纠纷处理指南:开除后多久可以仲裁
劳动关系的建立、变更、终止,均涉及劳动者的权益保障。在我国,劳动争议仲裁是解决劳动纠纷的一种重要方式。对于被开除的劳动者,如何确定开除后多久可以仲裁,以便维护自身合法权益,是亟待解决的问题。结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以及相关法律法规,对被开除劳动者何时可以仲裁进行详细解析。
劳动法、劳动合同法规定
1.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第三十七条规定:“用人单位应当按照国家规定向劳动者支付工资。劳动者对所完成工作应当按照约定期限支付工资。用人单位未按期支付工资的,劳动者可以依法向劳动行政部门投诉、举报;劳动行政部门应当及时处理。”
2.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第四十二条规定:“用人单位应当保障劳动者依法享有的休息、休假权利。用人单位不得违反本法规定劳动者的工作时间。”
3.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第八十六条规定:“用人单位违反本法规定,侵害劳动者合法权益的,劳动者有权依法投诉、举报。用人单位应当在接到投诉或者举报后,立即,非法扣工资、 benefits或者解除劳动合同。”
劳动争议仲裁时效规定
1.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第八十五条的规定,劳动争议申请仲裁的时效期间为一年。劳动者自知道或者应当知道其权利受到侵害之日起一年内,向劳动行政部门投诉、举报,未在时效期间申请仲裁的,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将不予受理。
2.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第八十五条的规定,劳动者在用人单位未及时支付工资、提供劳动保护或者依法给予的其他劳动权利的情况下,可以向劳动行政部门投诉、举报。劳动者自知道或者应当知道其权利受到侵害之日起一年内,未向劳动行政部门投诉、举报的,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将不予受理。
开除后多久可以仲裁的判断
1. 被开除的劳动者,自知道或者应当知道其权利受到侵害之日起一年内,可以向劳动行政部门投诉、举报,未在时效期间申请仲裁的,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将不予受理。
2. 如劳动者在用人单位未及时支付工资、提供劳动保护或者依法给予的其他劳动权利的情况下,可以向劳动行政部门投诉、举报。劳动者自知道或者应当知道其权利受到侵害之日起一年内,未向劳动行政部门投诉、举报的,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将不予受理。
被开除的劳动者,在用人单位未及时支付工资、提供劳动保护或者依法给予的其他劳动权利的情况下,自知道或者应当知道其权利受到侵害之日起一年内,可以向劳动行政部门投诉、举报。劳动者未在时效期间申请仲裁的,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将不予受理。
希望本文能为被开除的劳动者提供详细的指导,以便在劳动纠纷处理过程中,能够依法、及时地维护自身的合法权益。
(本文所有信息均为虚构,不涉及真实个人或机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