仲裁协议无效|仲裁委员会是否受理的法律分析

作者:魔咒 |

仲裁协议及其效力

仲裁协议是指双方当事人在争议发生前或发生后达成的,同意将他们之间的一特定类型的争议提交给个特定的仲裁机构进行审理和裁决的书面或其他形式的意思表示。它是仲裁程序启动的基础,也是确定仲裁管辖权的重要依据。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仲裁法》第16条的规定,仲裁协议应当包括以下

请求仲裁的意思表示

仲裁协议无效|仲裁委员会是否受理的法律分析 图1

仲裁协议无效|仲裁委员会是否受理的法律分析 图1

仲裁事项

指定的仲裁委员会

从法律效力上看,有效的仲裁协议对双方当事人具有约束力。双方一旦达成仲裁协议,在发生约定的争议时,就必须通过仲裁方式解决,而不能向法院提起诉讼。

仲裁协议无效的主要原因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仲裁法》第53条、第54条以及相关司法解释的规定,仲裁协议无效的情形主要包括:

无民事行为能力人或者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订立的仲裁协议

如果一方当事人是未成年人或者其他限制行为能力的人,则其签订的仲裁协议可能会被认定为无效。

以口头方式订立的仲裁协议未在法律规定的期限内补全书面形式

仲裁协议无效|仲裁委员会是否受理的法律分析 图2

仲裁协议无效|仲裁委员会是否受理的法律分析 图2

根据法律规定,些情况下要求仲裁协议必须采用书面形式,如果不能提供有效的书面协议则可能导致协议无效。

约定的仲裁事项超出仲裁委员会的受理范围

将不属于仲裁机构管辖范围的行议或刑事案件提交仲裁,则该部分约定可能被认定为无效。

对仲裁委员会的选择不明确或存在歧义

如果双方当事人对于将争议提交哪个具体仲裁机构约定不明确,也可能导致协议无效。这种情况下通常需要根据双方提供的合同文本进行补充协商,如果无法达成一致,则视为仲裁协议无效。

法院关于仲裁协议无效的审查标准

当一方当事人认为另一方所提出的仲裁协议无效时,一般会向法院寻求救济。此时,法院将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仲裁法》第20条以及其他相关司法解释的规定,对仲裁协议的有效性进行全面审查。

在司法实践中,法院主要从以下几个方面来判断仲裁协议是否有效:

意思表示真实

法院需要确认双方当事人是否有真实的意思表示,是否存在欺诈或胁迫等情形。

形式要件齐备

必须符合法律规定的形式要求,如书面形式的要求是否得到满足。

内容合法合规

约定的仲裁事项必须在法律允许的范围内,不能违反法律禁止性规定。

仲裁协议无效后仲裁委员会是否会受理

如果仲裁协议被确认无效,则仲裁委员会对该案件没有管辖权。 这意味着:

1. 仲裁委员会应当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仲裁法》第21条的规定,及时通知双方当事人,并将相关材料退回给申请人。

2. 当事人可以选择通过诉讼途径解决争议,而不能再通过仲裁程序获得救济。

在司法实践中,如果一方当事人申请仲裁并提交了无效的仲裁协议,而另一方对此提出异议并要求确认该仲裁协议无效,法院通常会中止仲裁程序,并将案件移送至有管辖权的法院进行审理。

需要注意的是: 即使是无效的仲裁协议,也应当经过法定程序由法院或者仲裁机构作出明确决定。在没有明确裁决之前,仲裁委员会不能自行决定是否受理案件。只有在确认仲裁协议无效后,才能停止仲裁程序,并告知当事人通过其他途径解决争议。

司法实践中关于仲裁协议无效的典型案例

为了更好地理解这一问题,我们可以通过几个典型的司法案例来分析:

案例一:

案情简介: A公司与B公司在一份买卖合同中约定将争议提交国际经济贸易仲裁委员会。但后来发现该条款可能因格式条款的问题而无效。

法院判决: 法院认为如果不能证明双方就仲裁协议达成了合意,则可能导致该条款无效,进而导致仲裁委员会无管辖权。

案例二:

案情简介: C公司与D公司在一份建设工程施工合同中约定将争议提交仲裁委员会。但在仲裁过程中,被申请人主张该协议无效。

法院判决: 法院认为如果双方在订立合存在不平等地位,并且没有充分协商,则可能导致仲裁协议部分条款无效,但需综合考虑具体情况。

这些案例说明,在司法实践中,法院会对每份仲裁协议的具体情况进行详细审查,只有经过严格的法律程序后才会确认其无效。

而言,当仲裁协议被认定为无效时,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仲裁法》的规定,仲裁委员会将不再对相关争议行使管辖权。 这意味着:

当事人不能继续通过仲裁程序解决争议

他们必须寻求其他法律途径来维护自身权益

在实际操作中,为了避免因仲裁协议无效而导致不必要的纠纷,建议双方当事人在订立合聘请专业律师进行审查,确保所签订的仲裁协议符合法律规定的要求,并且双方意思表示真实、一致。

在发生争议时,如果对仲裁协议的有效性存有疑问,应当及时寻求法律救济,以免影响自身合法权益。

(本文所有信息均为虚构,不涉及真实个人或机构。)

【用户内容法律责任告知】根据《民法典》及《信息网络传播权保护条例》,本页面实名用户发布的内容由发布者独立担责。民法知识法律网平台系信息存储空间服务提供者,未对用户内容进行编辑、修改或推荐。该内容与本站其他内容及广告无商业关联,亦不代表本站观点或构成推荐、认可。如发现侵权、违法内容或权属纠纷,请按《平台公告四》联系平台处理。

站内文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