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九江市民事调解书》
九江市民事调解书
书名
调解双方
甲方:江某某
乙方:乙某
调解时间
公元2021年10月10日
调解地点
江西省九江市湖城市区湖口区某某路某某号
调解结果
1. 甲乙双方在本次调解中达成以下协议:
(1)甲乙双方因赔偿责任发生纠纷,经调解,乙方同意赔偿甲方人民币10000元。
(2)赔偿款项自本调解书签订之日起10日内支付给甲方。
(3)本次调解过程中,双方当事人对所涉及事实、证据无异议,调解书具有法律效力。
2. 甲乙双方均承认本调解书具有法律效力,愿意履行本调解书约定的义务。
调解人
(签名)
(签名)
其他说明
《九江市民事调解书》 图1
1. 本调解书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
2. 本调解书自甲乙双方签字(或盖章)之日起生效。
3. 如本调解书履行过程中产生任何争议,可向湖口区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签名)
(签名)
年 月 日
(本文所有信息均为虚构,不涉及真实个人或机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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