武清区劳动仲裁委员会发布仲裁公告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和《中华人民共和国仲裁法》等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武清区劳动仲裁委员会(以下简称“委员会”)将依法对劳动纠纷进行仲裁,维护劳动者合法权益,促进劳动关系的和谐稳定。现就委员会仲裁事项公告如下:
仲裁范围
委员会负责处理下列劳动纠纷:
(一)劳动者与用人单位之间的劳动纠纷;
(二)劳动者与用人单位之间的工资、工时、休假、福利等方面的纠纷;
(三)劳动者与用人单位之间的社会保险、住房公积金等方面的纠纷;
(四)劳动者与用人单位之间的劳动争议;
(五)其他劳动纠纷。
仲裁申请
劳动者可以向委员会申请仲裁,申请仲裁应当符合以下条件:
(一)申请人应当是劳动关系的当事人之一;
(二)申请仲裁的事项符合委员会的仲裁范围;
(三)申请仲裁应当提交书面申请,并载明申请仲裁的事项、理由和证据;
(四)申请仲裁的时间限制为自劳动争议发生之日起1年内。
仲裁程序
委员会对劳动纠纷进行仲裁,程序如下:
(一)申请仲裁:劳动者可以向委员会提交书面申请,载明申请仲裁的事项、理由和证据。委员会收到申请后,应当进行审查,符合条件的应当受理仲裁申请;不符合条件的,应当告知申请人不受理。
(二)受理仲裁:委员会对符合条件的仲裁申请应当受理,并通知当事人。
(三)劳动仲裁:委员会组织双方当事人进行仲裁,双方当事人可以委托律师代理。仲裁过程中,委员会依照法律法规的规定进行审理,并应当制作仲裁裁决书。
(四)仲裁裁决:仲裁裁决书应当自裁决书制作完成之日起生效。当事人对裁决书不服的,可以在裁决书生效之日起15日内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其他事项
(一)委员会制作的仲裁裁决书具有法律效力。
(二)委员会仲裁不收取费用,仲裁费用由败诉一方承担。
武清区劳动仲裁委员会发布仲裁公告 图1
(三)委员会应当保密当事人的商业秘密和隐私。
(四)本公告自发布之日起生效,如有变更、修改,委员会将及时公告。
特此公告。
武清区劳动仲裁委员会
日期:2022年1月1日
(本文所有信息均为虚构,不涉及真实个人或机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