刑法中的多次盗窃:法律规定及其司法认定

作者:Kill |

随着社会经济的发展和人们生活水平的提高,“小偷小摸”现象虽然有所减少,但仍然不乏一些不法分子通过多次盗窃手段获取不当利益。尤其是在公共交通工具上或公共场所实施的扒窃行为,更是严重影响了人民群众的安全感和满意度。刑法中的“多次盗窃”作为一项重要的罪名认定标准,其法律适用问题一直受到实务界和理论界的广泛关注。

何为“多次盗窃”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六十四条的规定:“盗窃公私财物,数额较大的,或者多次盗窃、入户盗窃、携带凶器盗窃、扒窃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处或者单处罚金;数额巨大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数额特别巨大或者有其他特别严重情节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无期徒刑,并处罚金或者没收财产。”“多次盗窃”是与“数额较大”并列的一项认定标准。

(一)多次盗窃的具体界定

根据司法解释的规定,“多次盗窃”指的是在两年之内实施三次以上的盗窃行为。需要注意的是,这里的“多次”是指同一人针对不同被害人或同一被害人不间、地点的盗窃行为,只要达到次数要求即可构成犯罪,而不必须是入户盗窃或者扒窃等特定情节。

(二)与相同罪名的区分

在司法实践中,“多次盗窃”需要与“入户盗窃”、“携带凶器盗窃”和“扒窃”进行区分。根据《关于审理盗窃案件具体应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这四个不同类型的盗窃行为可以独立构成犯罪,而不需要考虑数额因素。

刑法中的多次盗窃:法律规定及其司法认定 图1

刑法中的多次盗窃:法律规定及其司法认定 图1

多次盗窃的构成要件

认定一项盗窃行为是否为“多次盗窃”,需要从以下几个方面进行判断:

(一)主体要件

本罪的主体是一般主体,即达到刑事责任年龄、具有刑事责任能力的自然人。根据我国刑法规定,未满十八周岁的未成年人可以实施盗窃犯罪,但会依法从宽处罚。

(二)主观要件

在主观方面,行为人必须出于故意,并且以非法占有为目的。过失行为不构成盗窃罪。如果行为人事前并无明确的盗窃意图,而是在临时起意的情况下实施盗窃行为的,只要符合其他客观要件,仍然应当以盗窃罪定性。

(三)客体要件

本罪侵犯的是公私财产所有权。无论是盗窃公共财物还是他人私人财物,都构成盗窃罪。需要注意的是,如果盗窃行为侵犯了其他法益(在入户盗窃中侵害了他人的住宅安宁权),则应当依法从重处罚。

(四)客观要件

客观上表现为实施了盗窃的行为。根据《刑法》第二百六十四条以及相关司法解释的规定,“盗窃”是指违反被害人的意志,以和平手段将他人财物转移为自己或者第三者占有、控制的行为。这种行为可以表现为秘密窃取,也可以是公然夺取。

多次盗窃的犯罪形态

在司法实践中,“多次盗窃”的具体犯罪形态可能因个案情况而有所不同。以下几种情形需要注意:

(一)盗窃次数是否连续

根据《关于审理盗窃案件具体应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两次盗窃行为之间的时间间隔可以视为一次连续作案,但并不影响“多次”这一情节的认定。即使行为人在短期内频繁作案,只要达到三次以上即可构成犯罪。

(二)盗窃金额是否累积计算

在对“多次盗窃”进行处罚时,司法实践中通常不将所有盗窃行为的成功与否、所窃取的金额相加作为量刑依据,而是以每次盗窃行为独立定性。但如果某次盗窃数额特别巨大,则可能会影响从重量刑。

(三)特殊情节的处理

在实际案件中,如果行为人具有“多次盗窃”和“入户盗窃”、“携带凶器盗窃”等特定情节时,应当依照刑法规定从一重罪处罚。

多次盗窃的司法认定难点

在实务操作中,“多次盗窃”的司法认定存在以下几个难点:

(一)“次数”的计算标准

对于如何计算“多次”,实践中容易出现争议。行为人在短时间内连续实施多起盗窃,是否应当将这些独立的行为视为一次犯罪?对此,通过相关司法解释明确指出:“两年内入户盗窃三次以上的,认定为‘多次入户盗窃’。”

(二)不同案件中的情节区分

在具体案件中,“多次盗窃”需要与其他类型的盗窃进行严格区分。在公共交通工具上实施的盗窃行为(扒窃),如果符合“多次”的条件,则应当按照较重罪名处理。

(三)犯罪未遂的情形

根据我国刑法理论,对于盗窃犯罪未得逞的情况下是否计入“次数”问题,存在一定的争议。但通过司法解释明确:对于盗窃犯罪未遂部分不计入犯罪次数,仅对既遂部分进行处罚。

多次盗窃的量刑标准

在实际案件中,“多次盗窃”的量刑需要综合考虑以下因素:

(一)次数与金额

虽然“多次盗窃”不需要数额较大作为要件,但如果某次盗窃行为达到数额巨大或特别巨大的标准,则可能影响从重量刑。

(二)累犯情节

如果行为人之前曾因盗窃受过刑事处罚,再次实施盗窃行为且符合“多次”的条件的,则应当依法从重处罚。根据《刑法》第六十五条的规定,这种情形下可以认定为特殊累犯。

(三)犯罪后果

如果某次盗窃导致被害人遭受重大财产损失或精神损害,则可能作为加重处罚的情节考虑。

典型案例解析

案例一:普通多次盗窃

行为人甲在两年内先后三次进入不同的居民楼盗窃财物,但每次仅盗窃价值数百元的生活用品。司法实践中,这种情形属于典型的“多次盗窃”,应当以盗窃罪定罪处罚。

案例二:多次扒窃

乙在一年内多次乘坐公共交通工具时实施扒窃行为,共盗得现金数千元。由于扒窃属于刑法规定的从重情节,法院通常会对其加重处罚。

案例三:特殊情形处理

丙在三次盗窃中两次因未遂被当场抓获,司法实践中只会对一次既遂行为和另两次未遂行为进行综合考量。

刑法中的多次盗窃:法律规定及其司法认定 图2

刑法中的多次盗窃:法律规定及其司法认定 图2

“多次盗窃”是刑法中的一项重要规定,其法律适用标准关系到个人的切身利益和社会治安稳定。在司法实践中,应当严格按照法律规定和司法解释的标准进行认定,并根据案件的具体情况作出公正裁决。也呼吁广大人民群众增强法治意识,共同维护良好的社会秩序。

(本文所有信息均为虚构,不涉及真实个人或机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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