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调解书生效文书》

作者:thorn |

民事调解书是人民法院在调解民事案件过程中,根据双方当事人的意愿制作的具有法律效力的调解协议。在我国,民事调解书生效文书是一种重要的法律文书,对于维护当事人合法权益、促进社会和谐稳定具有重要作用。本文旨在探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调解书生效文书》的内涵、特点及具体应用,以期为法律工作者提供有益的参考。

民事调解书生效文书的概念及特点

1. 概念

民事调解书生效文书是指在民事调解过程中,人民法院制作的调解书在双方当事人签字或者盖章后即具有法律效力,成为约束当事人权利义务的根据。

2. 特点

(1)调解书生效具有自愿性、合法性。调解书是在双方当事人自愿的基础上达成的协议,不存在强制性或违法行为,符合法律规定,具有法律效力。

(2)调解书生效具有约束力。调解书生效后,当事人应按照协议内容履行各自的权利义务,如有违约行为,另一方当事人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要求履行调解书约定的义务。

(3)调解书生效具有终局性。一旦调解书生效,即视为当事人对纠纷已经了结,调解书生效文书不再具有争议,具有终局性。

民事调解书生效文书的具体应用

1. 调解书生效文书的形式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的规定,民事调解书应当以书面形式制作,并由当事人签字或者盖章。在调解过程中,当事人可以要求调解员制作调解书,并在调解书上签字或者盖章。调解书生效后,一份份书归当事人所有,另一份份书由人民法院保存。

2. 调解书生效文书的内容

调解书应当载明调解协议的内容,包括但不限于:调解请求、调解结果、权利义务、责任承担、争议解决、其他事项等。调解书的内容应当准确、完整、清晰,不得有遗漏或者错误。

3. 调解书生效的时间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调解书生效文书》 图1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调解书生效文书》 图1

调解书生效的时间有以下几种情况:(1)调解书制作完成并经双方当事人签字或者盖章后即具有法律效力;(2)调解期限届满,当事人未能达成协议的,人民法院应当及时作出判决或者裁定,调解书生效;(3)调解过程中,当事人要求提前结束调解,人民法院审查后同意的,调解书生效。

4. 调解书生效后的救济措施

调解书生效后,当事人如未履行调解协议的内容,另一方当事人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要求履行调解书约定的义务。当事人对调解书的内容有异议的,可以在调解书生效后的人民法院提起诉讼,要求人民法院对调解书的内容进行审查修改。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调解书生效文书》在我国民事法律体系中具有重要地位,对于维护当事人合法权益、促进社会和谐稳定具有重要作用。希望本文能为法律工作者在实践中正确运用民事调解书生效文书提供有益的参考。

(本文所有信息均为虚构,不涉及真实个人或机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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