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拐卖人口犯罪的相关法律规定及处罚》

作者:恰好心动 |

关于拐卖人口犯罪的相关法律规定及处罚

法律规定

我国刑法第240条规定:“拐女、儿童,对于买卖方,处五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有下列情节之一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无期徒刑,并处罚金或者没收财产:(一)以暴力、胁迫或者其他手段非法限制买卖的妇女、儿童的人身自由,或者侮辱、虐待买卖的妇女、儿童的;(二)使买卖的妇女、儿童从事违法犯罪活动的;(三)组织卖方拐女、儿童的;(四)多次买女、儿童的;(五)多次拐女、儿童的;(六)拐卖未满十四周岁的儿童的。”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修正案(八)》对拐女、儿童犯罪进行了进一步的完善,增加了拐女、儿童犯罪中的“其他手段”和“多次拐女、儿童”的处罚规定。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143条规定:“审查、审判拐女、儿童犯罪案件,应当依法保护涉及买卖的妇女、儿童的合法权益。”

法律解释

《关于拐卖人口犯罪的相关法律规定及处罚》 图1

《关于拐卖人口犯罪的相关法律规定及处罚》 图1

《、最高人民检察院关于办理拐女、儿童犯罪案件具体应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对拐女、儿童犯罪案件的具体应用法律问题进行了详细的解释。其中第2条规定:“拐女、儿童的‘其他手段’,是指采用暴力、胁迫或者其他手段非法限制买卖的妇女、儿童的人身自由,或者侮辱、虐待买卖的妇女、儿童的,以及使买卖的妇女、儿童从事违法犯罪活动的等。”

案例分析

(一)案例一

2015年,被告人李某某在境外网站上发布拐卖儿童的广告,并通过网络与买家联系。后李某某与买家约定在境内见面,将儿童卖给买家。李某某在交易过程中使用暴力手段限制儿童的人身自由,并在交易后虐待儿童。经法院审理,李某某被判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并处罚金。

(二)案例二

2016年,被告人张某某以非法占有为目的,通过网络搜索并将一名未满十周岁的女童拐卖。张某某在拐卖过程中,采用威胁、恐吓的手段限制女童的人身自由,并在交易后虐待女童。经法院审理,张某某被判处无期徒刑,并处罚金。

拐卖人口犯罪严重侵犯了妇女、儿童的人身权利,破坏了家庭和谐,影响了社会稳定。我国法律对此类犯罪进行了严格的规定和严厉的处罚,以保障妇女、儿童的人身安全和尊严。作为法律工作者,我们要依法履行职责,加强对拐卖人口犯罪案件的法律监督,确保法律的准确实施,维护社会公平正义。

(本文所有信息均为虚构,不涉及真实个人或机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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