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事调解书执行再审立案若干问题的规定
民事调解书是人民法院在民事诉讼中通过调解方式解决纠纷的一种法律文书。民事调解书执行是指在调解书生效后,当事人一方或者双方不履行调解书确定的义务,另一方当事人向人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法院依法对调解书确定的内容进行执行的活动。民事调解书的执行,对于维护社会稳定,促进社会和谐,推动经济社会发展具有重要作用。但是,在民事调解书执行过程中,存在一些困难和问题,为了进一步加强民事调解书执行工作,规范人民法院执行行为,保障当事人的合法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和其他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制定本规定。
民事调解书执行再说审立案的条件
1.申请人为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
2.申请执行的民事调解书已经生效。
3.申请人或者被申请人一方不履行调解书确定的义务。
4.调解书执行过程中,存在下列情况之一的:
(1)执行和解或者调解协议未履行;
民事调解书执行再审立案若干问题的规定 图1
(2)调解书确定的内容与实际情况不符;
(3)申请执行人认为调解书的内容错误,申请人民法院重新审理;
(4)其他需要再审的情况。
民事调解书执行再说审程序
1.申请人为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应当向人民法院提交申请执行的民事调解书、身份证明等材料。
2.人民法院收到申请执行的材料后,应当进行审查。符合本规定条条件的,人民法院应当受理申请。
3.人民法院受理申请后,应当在5日内向被申请人发出副本,被申请人自收到副本之日起15日内向人民法院提出书面意见。被申请人未提出书面意见的,人民法院可以依法作出判决、裁定或者和解。
4.人民法院对申请执行的民事调解书审查的内容包括:
(1)调解书的内容是否符合法律、法规的规定;
(2)调解书确定的内容是否正确、明确;
(3)被申请人是否履行了调解书确定的义务;
(4)申请执行人是否符合申请执行的条件。
5.人民法院对申请执行的民事调解书进行审查,认为需要再说审的,应当通知申请人参加再说审。
6.再说审程序参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阶段的程序进行。
民事调解书执行再说审的法律效果
1.维持调解书确定的内容。
2.改变调解书确定的内容。
3.终止执行。
其他有关问题的处理
1.申请执行的民事调解书未履行,且调解书确定的内容与实际情况不符的,人民法院应当终结执行程序,并告知申请人可以提起诉讼。
2.申请执行人认为调解书的内容错误,申请人民法院重新审理的,人民法院应当依法重新审理。
3.申请执行人提出的申请不符合本规定的条件的,人民法院应当拒绝申请。
民事调解书执行再说审立案若干问题的规定,对于规范民事调解书执行程序,保障当事人的合法权益,维护社会稳定,促进社会和谐,推动经济社会发展具有重要作用。各级人民法院应当严格遵守本规定,切实加强民事调解书执行工作,为维护社会公平正义,促进社会和谐稳定做出新的更大的贡献。
(本文所有信息均为虚构,不涉及真实个人或机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