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村委会调解民事纠纷程序的实践与探讨》

作者:恰好心动 |

村委会调解民事纠纷程序的实践与探讨

随着我国社会经济的快速发展,人民生活水平不断提高,社会关系日益复杂。民事纠纷作为社会生活中的一种常见现象,不仅影响当事人之间的和睦关系,而且可能对社会稳定产生不良影响。妥善解决民事纠纷,维护当事人合法权益,是当前基层工作经验的重要内容。农村村委会作为基层群众自治组织,具有解决民事纠纷的天然优势。本文旨在探讨村委会调解民事纠纷的程序实践,以期为我国农村基层调解工作提供有益借鉴。

村委会调解民事纠纷的程序依据

《村委会调解民事纠纷程序的实践与探讨》 图1

《村委会调解民事纠纷程序的实践与探讨》 图1

1.《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总则》第135条规定:“农村村民委员会、城市居民委员会根据居民、村民的请求,可以调解纠纷,依法化解矛盾。”

2.《中华人民共和国人民调解法》第3条、第4条明确规定:“人民调解工作,应当遵循自愿、平等、公正、公开、合法的原则。”

3.《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乔治 第85条》第2款规定:“基层群众自治组织、居民委员会、村民委员会或者其他基层组织,可以依法调解本地区的民事纠纷。”

村委会调解民事纠纷的程序实践

1.调解前的准备工作

在调解民事纠纷前,村委会应充分了解纠纷的基本情况,为调解工作提供有力支持。具体包括:

(1)调解申请。当事人双方可以向村委会提出调解申请,并提供相关证据材料。

(2)调解员安排。村委会应指定一名或若干名具有调解能力的成员担任调解员。调解员应具备较高的道德品质和业务能力,能够公正、客观地处理纠纷。

2.调解过程

(1)调解沟通。调解员应充分听取当事人的陈述,理解纠纷的根源和症结,进行耐心、细致的沟通。

(2)调解说服。调解员应运用法律、道德等手段,从情、理、法三方面对当事人进行说服,促使当事人自觉自愿地达成协议。

(3)调解签名。在调解达成协议后,当事人应签名确认。调解员应将调解协议内容记录在调解记录上,并签名盖章。

3.调解后的跟进

(1)调解协议的履行。当事人双方应按照调解协议的内容履行各自的权利和义务。

(2)调解结果的记录。村委会应将调解结果记录在调解档案中,保存备查。

(3)调解工作的评估。村委会应定期对调解工作进行评估,经验教训,不断改进调解工作。

村委会调解民事纠纷程序的实践与探讨,是基层调解工作的重要环节。只有深入理解和把握村委会调解程序的内涵和要求,才能更好地发挥村委会在调解民事纠纷中的作用,为维护社会和谐稳定、促进我国农村基层调解工作做出积极贡献。

(本文所有信息均为虚构,不涉及真实个人或机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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