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闻肖像权:侵犯与保护

作者:旅人念旧i |

新闻肖像权,作为一种人格权,是指新闻报道中对于公众人物形象的 use、许可等所涉及的权利。随着新闻传播技术的发展,新闻报道的形式日益多样化,公众人物的形象也日益受到关注。在新闻报道中,公众人物的形象往往被用于各种商业目的,甚至被恶意攻击和诋毁,这无疑对公众人物的人格尊严造成了极大的伤害。对于新闻肖像权的保护显得尤为重要。

新闻肖像权的含义及保护对象

新闻肖像权是指公众人物对于自己的肖像权利享有的权利,包括使用、许可等。公众人物的肖像权,是人格权的一种,具有极高的价值。根据我国的《民法典》第1016条规定:“自然人享有生命、健康、姓名、肖像、荣誉、隐私等权利。”肖像权是指自然人对于自己的肖像享有再现、使用、许可等权利。

新闻肖像权的保护对象主要包括以下几类:

(1)公众人物:公众人物是指在社会生活中具有较高知名度的人物,如政治家、明星、艺术家等。由于公众人物的社会地位较高,其肖像权受到更多的关注和保护。

(2)知名度较高的人物:知名度较高的人物,如企业家、学者等,其肖像权也应受到较多的保护。

(3)未成年人:未成年人的肖像权应受到特殊的保护。由于未成年人的身心尚未完全发育,其肖像权应谨慎使用,避免造成不良影响。

新闻肖像权的侵权行为及责任

(1)侵权行为

在新闻报道中,存在以下几种侵权行为:

(2)责任

对于新闻肖像权的侵权行为,应承担相应的民事责任。根据我国的《侵权责任法》第6条规定:“因行为人的过错而侵害他人民事权益的,行为人应当承担赔偿责任。”《民法典》第1016条规定:“侵犯他人肖像权的,应当承担民事责任。”对于恶意诋毁、侮辱公众人物的行为,还应承担刑事责任。

新闻肖像权的保护措施

新闻肖像权:侵犯与保护 图1

新闻肖像权:侵犯与保护 图1

(1)立法保护

我国已有一系列的法律法规对新闻肖像权进行了保护,包括《民法典》、《侵权责任法》等。我国还加入了一些国际条约,如《世界人权宣言》、《联合国宣言》等,以推动新闻肖像权的保护。

(2)司法保护

我国的法律体系为公众人物的肖像权提供了司法保障。在实践中,法院公正审理涉及新闻肖像权的案件,有力地维护了公众人物的肖像权。

(3)行业自律

新闻媒体应承担起社会责任,尊重公众人物的肖像权。新闻媒体应建立严格的审核机制,避免侵犯公众人物的肖像权。

新闻肖像权是公众人物的一项重要权利,应受到法律的保护。在新闻报道中,新闻媒体应当尊重公众人物的肖像权,避免侵犯公众人物的权益。公众人物也应提高自身的法律意识,积极维护自己的肖像权。只有这样,才能真正实现新闻肖像权的平衡保护。

(本文所有信息均为虚构,不涉及真实个人或机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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