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国民法总则中关于肖像权的法律规定及解释

作者:花刺 |

在我国民法体系中,肖像权作为一项基本的人身权利,对于维护公民的尊严和人格利益具有重要的意义。我国《民法通则》对肖像权进行了明确的规定,为肖像权保护提供了法律依据。本文旨在分析我国《民法通则》中关于肖像权的法律规定及解释,以期为我国肖像权保护提供理论支持。

我国《民法通则》中关于肖像权的规定

(一)肖像权的含义及内容

肖像权,是指公民有权决定其肖像是否被利用以及如何被利用的权利。根据我国《民法通则》第98条的规定,公民享有对自己的肖像权,未经公民本人同意,不得以营利为目的使用公民的肖像。

(二)肖像权的保护范围

我国《民法通则》对肖像权的保护范围作出了明确的规定。公民的肖像权受到保护,不得非法使用公民的肖像。未经公民本人同意,不得以营利为目的使用公民的肖像。禁止非法使用他人肖像,他人的肖像权受到保护。

(三)肖像权的滥用

我国《民法通则》明确规定,任何人不得滥用肖像权。具体而言,有以下几种情况属于滥用肖像权:

1. 非法使用他人肖像,侵犯他人肖像权;

2. 以营利为目的使用公民的肖像,未经公民同意;

3. 非法披露公民的隐私,损害公民肖像权;

4. 非法使用公民的肖像权,损害社会公共利益。

我国《民法通则》中关于肖像权的解释

(一)肖像权的保护期限

我国《民法通则》对肖像权的保护期限未作明确规定。但在实际操作中,应当根据实际情况来确定。一般来说,公民的肖像权保护期限自其死亡之日起计算,至其死亡后5年内。

(二)肖像权的变更和删除

我国《民法通则》允许公民对自己的人格权进行变更和删除。在特定情况下,如公民因患有严重疾病等原因,需要进行医疗干预以恢复健康的情况下,经公民本人或者其近亲属同意,可以依法变更或者删除其肖像。

(三)肖像权的侵权责任

我国《民法通则》对肖像权的侵权责任进行了明确的规定。具体而言,如公民的肖像权被非法使用,造成损害的,侵权人应当承担民事责任。侵权人应当赔偿被侵权人损失,包括精神损害赔偿和其他损害。

我国民法总则中关于肖像权的法律规定及解释 图1

我国民法总则中关于肖像权的法律规定及解释 图1

我国《民法通则》对肖像权进行了明确的规定,为肖像权保护提供了法律依据。在实际操作中,由于法律规定的概括性和原则性,还需进一步明确肖像权的保护范围和侵权责任,以更好地保护公民的肖像权。

(本文所有信息均为虚构,不涉及真实个人或机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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