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法典手机录像侵犯肖像权:探究法律规定与维权途径
民法典录像侵犯肖像权是指在未经他人同意的情况下,以视频或图片形式记录他人肖像,侵犯了他人的肖像权。
肖像权是指自然人对自己的肖像享有再现、使用并排斥他人侵害的权利,是人格权的一种。在我国,《民法典》第四百一十二条、第四百一十三条、第四百一十四条等法律规定了肖像权的保护。
在现代社会,录像已经成为一种普遍的交流方式,很多人在使用录像时并没有意识到侵犯他人肖像权的可能性。但是,如果录像记录了他人肖像,而未经本人同意,就构成了对他人肖像权的侵犯。
为了保护自己的肖像权,我们必须意识到,在录像时,应该尊重他人的权利,避免侵犯他人的肖像权。如果录像中记录了他人肖像,应该及时通知对方,并征得对方的同意,以避免侵犯他人的权利。
在遇到侵犯肖像权的情况时,应该及时采取行动,保护自己的权利。如果自己成为被录像的人,应该及时与录像者,要求删除录像,并向有关部门投诉。如果自己发现他人侵犯自己的肖像权,应该及时与侵权者,要求其停止侵权行为,并向有关部门投诉。
民法典录像侵犯肖像权是指在未经他人同意的情况下,以视频或图片形式记录他人肖像,侵犯了他人的肖像权。我们应该意识到侵犯他人肖像权的危害,并采取行动保护自己的权利。
民法典手机录像侵犯肖像权:探究法律规定与维权途径图1
随着互联网技术的不断发展,手机录像已经成为人们日常生活和工作中不可或缺的一部分。随着手机录像的广泛使用,关于手机录像侵犯他人肖像权的问题也逐渐引起了广泛关注。围绕民法典中关于手机录像侵犯肖像权的相关法律规定及维权途径进行探究。
法律规定
根据我国《民法典》的相关规定,公民享有生命权、健康权、姓名权、肖像权、荣誉权等人身权利。肖像权是指公民有权决定其肖像是否被利用以及如何被利用的权利。民法典百三十五条规定:“自然人享有对自己的肖像权,未经本人同意,不得制作、使用、提供、出版其肖像。”在手机录像中,未经他人同意,不得制作、使用、提供、出版其肖像,否则构成侵犯肖像权。
侵权行为与损害后果
在手机录像侵犯肖像权的情况下,侵权行为通常表现为制作、使用、提供、出版他人肖像。某人在社交媒体上发布了一段手机录像,未经当事人同意,该录像即视为侵犯肖像权。若该手机录像导致了当事人名誉、形象等方面的损害,则构成侵权损害。
维权途径
在手机录像侵犯肖像权的情况下,当事人可以通过以下途径进行维权:
民法典手机录像侵犯肖像权:探究法律规定与维权途径 图2
1. 协商处理:在侵权行为发生初期,当事人可以与侵权人进行协商,寻求和解。当事人可以要求侵权人删除涉事录像,公开道歉等。
2. 诉讼处理:如果协商无果,当事人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请求法院判决侵权人承担侵权责任。在诉讼过程中,当事人应当提供相关证据,证明侵权行为的存在以及侵权行为对其造成的损害。
3. 申请仲裁:根据我国《仲裁法》的规定,当事人可以申请仲裁机构仲裁解决纠纷。仲裁机构仲裁此类纠纷时,应当遵循公正、公平、公开的原则,及时作出裁决。
4. 申请调解:除了诉讼和仲裁外,当事人还可以申请调解机构进行调解。调解机构在调解过程中,应当遵循自愿、平等、公正的原则,协助当事人达成和解。
在手机录像侵犯肖像权的情况下,当事人可以通过协商、诉讼、仲裁、申请调解等方式进行维权。在维权过程中,当事人应当注意收集证据,证明侵权行为的存在以及侵权行为对其造成的损害,以便为维权提供有力支持。立法应当加强对手机录像侵犯肖像权等方面的监管,为公民提供更加清晰、明确的法律指引。
(本文所有信息均为虚构,不涉及真实个人或机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