侵犯肖像权纠纷:被告赔偿两万六元

作者:thorn |

肖像权是指个人对于自己的肖像享有再现、使用并排斥他人侵害的权利。在我国《民法典》中明确规定,公民享有肖像权,未经公民本人或者有权决定的人同意,不得制作、使用、提供、出版、传播公民的肖像。

被告侵犯肖像权的情况通常包括以下几种:

1. 未经公民本人同意,擅自制作、使用、提供、出版、传播公民的肖像。

2. 擅自将公民的肖像用于商业用途,如广告、产品包装等。

3. 未经公民同意,在互联网或者其他公共场所展示公民的肖像。

4. 违反公民的意愿,非法使用公民的肖像进行宣传、营销等行为。

在您的案例中,被告未经原告同意,制作并使用原告的肖像,且涉及商业用途,这明显侵犯了原告的肖像权。根据我国《民法典》的相关规定,原告有权要求被告停止侵害、赔礼道歉,并赔偿因此造成的损失。

具体赔偿金额的确定,一般需要根据侵权行为的具体情况,如侵权规模、侵权持续时间、被侵权人的经济状况等因素来综合考虑。对于您提到的两万六的赔偿金额,这可能需要具体案件的具体分析,无法简单地给出一个准确的解释。

在此,我要强调的是,无论是谁,都应该尊重他人的权利,尤其是他人的肖像权。如果确有必要的使用他人的肖像,应当事先征得对方的同意。

侵犯肖像权纠纷:被告赔偿两万六元图1

侵犯肖像权纠纷:被告赔偿两万六元图1

随着社会经济的发展和人们生活水平的提高,侵犯他人肖像权的事件日益增多。肖像权,是指自然人对于自己的肖像享有再现、使用并排斥他人侵害的权利。我国《民法典》千零一十九条规定:“他人不得侵犯他人的肖像权,不得制作、使用、提供、出版、传播包含他人肖像的作品。”侵犯肖像权的行为,不仅侵犯了自然人的合法权益,还可能导致社会道德的沦丧和公共利益的损害。以一起侵犯肖像权纠纷为例,探讨如何依法维权以及赔偿标准等问题。

案情回顾

在某市,原告小王因被告李某某在其社交媒体上发布的一张其肖像照片,感到自己的肖像权受到侵犯。李某某曾使用小王的肖像为自己的 business 宣传做广告,未经小王同意且未支付任何费用。小王要求李某某停止使用其肖像并赔偿精神损害抚慰金 2 万元。李某某认为自己只是发布了一张照片,并未侵害小王的肖像权,不应赔偿。双方无法达成一致,诉诸法院。

法律分析

侵犯肖像权纠纷:被告赔偿两万六元 图2

侵犯肖像权纠纷:被告赔偿两万六元 图2

1. 肖像权的保护范围

根据我国《民法典》千零一十九条的规定,他人不得侵犯他人的肖像权,不得制作、使用、提供、出版、传播包含他人肖像的作品。从规定来看,肖像权保护范围主要集中在以下几个方面:(1)自然人对自己的肖像享有再现、使用并排斥他人侵害的权利;(2)未经自然人同意,不得制作、使用、提供、出版、传播包含他人肖像的作品;(3)他人侵害自然人肖像权的,应当承担侵权责任。

2. 侵权责任的构成要件

判断是否构成侵犯肖像权,需要分析以下几个方面:(1)行为人存在侵犯他人肖像权的行为;(2)行为人主观上有过错,即知道自己或者应当知道自己所进行的行为会侵犯他人肖像权;(3)受害者的肖像权受到实际损害。在本文案例中,李某某在使用小王的肖像进行商业宣传时,并未经小王同意,且未支付任何费用,明显侵犯了小王的肖像权。

3. 赔偿标准和范围

侵犯肖像权赔偿的标准为实际损失。具体赔偿范围包括:直接损失,即因侵权行为导致的物质损失,如医疗费、误工费、精神损害抚慰金等;(2)精神损害抚慰金,即因侵权行为给受害者造成的精神损害,表现为受害者的名誉、声誉、精神状态等方面的损失;(3)其他合理费用,如律师费、诉讼费等。

判决结果

法院审理后认为,李某某在使用小王的肖像进行商业宣传时,未经过小王同意且未支付任何费用,侵犯了小王的肖像权。李某某应赔偿小王精神损害抚慰金 2 万元,并在判决生效后十日内支付。

侵犯肖像权纠纷是一种常见的侵权纠纷,涉及的法律问题较为复杂。通过本文案例,我们可以得出以下几点启示:(1)自然人对自己的肖像权要加以保护,避免将个人信息置于公共领域,以免遭受侵害;(2)在网络时代,肖像权的保护需关注网络平台的管理责任,防止侵犯肖像权的现象;(3)在发生侵犯肖像权纠纷时,受害者要积极维权,及时寻求法律帮助,确保自身合法权益得到有效保护。

本文仅为学习、研究、交流使用,不构成正式法律意见。如遇相关法律问题,请咨询专业律师。

(本文所有信息均为虚构,不涉及真实个人或机构。)

【用户内容法律责任告知】根据《民法典》及《信息网络传播权保护条例》,本页面实名用户发布的内容由发布者独立担责。民法知识法律网平台系信息存储空间服务提供者,未对用户内容进行编辑、修改或推荐。该内容与本站其他内容及广告无商业关联,亦不代表本站观点或构成推荐、认可。如发现侵权、违法内容或权属纠纷,请按《平台公告四》联系平台处理。

站内文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