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构成侵犯肖像权的情形包括
肖像权是指自然人对自己的肖像享有再现、使用并排斥他人侵害的权利。在我国《民法典》中,肖像权是人格权的一种。侵犯肖像权主要表现为未经肖像权人同意,擅自使用其肖像,造成肖像权人形象损害的行为。但以下情形,不属于侵犯肖像权:
使用肖像权人的肖像,经过肖像权人同意
在法律领域,未经允许,不得擅自使用他人肖像权人的肖像。但是,在获得肖像权人同意的情况下,使用其肖像,则不属于侵权行为。在公共场合,如果肖像权人本人或者其授权的代表同意,他人使用其肖像进行宣传、广告等行为,那么这就不构成侵犯肖像权。
使用肖像权人的肖像,用于公益事业
在一定条件下,使用他人肖像权人的肖像,用于公益事业,也不构成侵权行为。在新闻报道、社会发展、教育宣传等公益事业中,使用他人肖像权人的肖像,且未经其同意,但符合法律规定,那么就不构成侵犯肖像权。
使用他人肖像权人的肖像,用于学术研究、艺术创作等
在学术研究、艺术创作等特定领域,使用他人肖像权人的肖像,且未经其同意,但符合法律规定,也不构成侵犯肖像权。
使用他人肖像权人的肖像,用于法律规定的其他情况
在法律规定的其他特定情况下,使用他人肖像权人的肖像,未经其同意,也不构成侵犯肖像权。在司法程序下使用他人肖像权人的肖像,或者在紧急情况下使用其肖像权人的肖像,都不构成侵犯肖像权。
在某些特定情况下,使用他人肖像权人的肖像,虽然未经其同意,但符合法律规定,则不构成侵犯肖像权。在实际操作中,应当根据具体情况进行判断。
不构成侵犯肖像权的情形包括图1
侵犯肖像权是指未经他人同意,擅自使用他人的肖像,侵犯他人合法权益的行为。根据我国《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千零一百一十六条规定,构成侵犯肖像权的情形,应当承担侵权责任。但是,在某些情况下,使用他人的肖像并不构成侵犯肖像权。介绍不构成侵犯肖像权的情形。
经过他人同意
在使用他人的肖像之前,应当经过他人的同意。如果他人已经明确表示不同意自己的肖像被使用,则使用他人的肖像将构成侵犯肖像权。
用于正当目的
使用他人的肖像时,如果是为了新闻报道、舆论监督、科学研究、教育、艺术创作等正当目的,则不构成侵犯肖像权。
二次创作
在使用他人的肖像进行二次创作时,如电影、戏剧、绘画等,只要二次创作的作品中包含原有肖像,并且未侵犯他人的其他合法权益,则不构成侵犯肖像权。
用于公益目的
如果使用他人的肖像是为了公益目的,如慈善机构使用他人的肖像进行公益活动,则不构成侵犯肖像权。
合理使用
在某些情况下,使用他人的肖像可能是合理的,如使用他人的肖像用于产品包装、广告宣传等,只要使用的方式合理,且未侵犯他人的其他合法权益,则不构成侵犯肖像权。
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在某些特殊情况下,如法律、法规规定可以使用他人的肖像,则不构成侵犯肖像权。
在使用他人的肖像时,应当注意保护他人的合法权益。如果使用他人的肖像时未侵犯他人的合法权益,则使用他人的肖像不构成侵犯肖像权。在使用他人的肖像时,如果存在侵犯他人合法权益的情况,则需要承担侵权责任。
(本文所有信息均为虚构,不涉及真实个人或机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