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肖像权内容与倾权表现:探究现代社会中的权衡问题》

作者:女郎 |

《肖像权内容与权力表现:探究现代社会中的权衡问题》

随着社会的发展和进步,人们对于个人权利的保护意识日益增强,肖像权作为一项重要的人格权利,逐渐受到广泛关注。肖像权,是指自然人对于自己的肖像享有再现、使用并排斥他人侵害的权利。在我国,肖像权作为一项基本的人身权利,得到了明确的法律保护。随着科技的进步和信息传播方式的变化,肖像权所面临的问题和挑战也越来越多。从肖像权的内涵、外延和现代社会中的权衡问题等方面进行探讨,以期为解决这些问题提供一些参考。

肖像权的内涵与外延

(一)肖像权的内涵

肖像权,是指自然人对于自己的肖像享有再现、使用并排斥他人侵害的权利。根据我国《民法通则》百二十条的规定,公民享有对自己肖像的权利,未经公民本人或者有权决定的人同意,不得制作、使用、提供、出版、传播他人肖像。这一规定明确了肖像权的保护范围和限制条件,为肖像权的实现提供了基本的法律依据。

肖像权不仅包括自然人对于自己的肖像的权利,还涵盖了公民的姓名权、荣誉权等其他人格权利。具体而言,肖像权包括以下几个方面:

1. 再现权:自然人享有对自己的肖像再现的权利,即他人未经允许不得制作、使用、出版、传播包含他人肖像的各类作品。

2. 使用权:自然人享有对自己的肖像使用的权利,即他人可以使用自己的肖像,但应当经过自然人本人或者有权决定的人的同意。

3. 排斥他人侵害的权利:自然人对于自己的肖像享有排除他人侵害的权利,即任何人不得以营利为目的、未经自然人本人或者有权决定的人的同意擅自制作、使用、提供、出版、传播他人肖像。

(二)肖像权的外延

尽管我国法律对肖像权进行了明确的规定,但在现实生活中, portrait right 的问题仍然层出不穷。主要表现在以下几个方面:

1. 侵犯肖像权的行为

《肖像权内容与倾权表现:探究现代社会中的权衡问题》 图1

《肖像权内容与倾权表现:探究现代社会中的权衡问题》 图1

侵犯肖像权的行为主要表现为制作、使用、提供、出版、传播包含他人肖像的各类作品,未经公民本人或者有权决定的人的同意。具体而言,这些行为包括但不限于:制作和销售以自然人为原型的雕塑、绘画、照片、画像等艺术品;在广告、宣传、展览等场合使用自然人的肖像;在互联网上发布包含自然人肖像的图片、视频等。

2. 肖像权滥用的情况

在现实生活中,有些人在行使肖像权时,可能会出现滥用的情况。未经他人同意,擅自发布包含他人肖像的图片、视频等,或者在未经允许的情况下制作、使用他人的肖像等。

现代社会中的权衡问题

随着科技的进步和信息传播方式的变化,肖像权所面临的问题和挑战也越来越多。这些问题的主要表现如下:

(一)隐私权与肖像权的冲突

个人隐私权得到了越来越多的重视。在某些情况下,隐私权与肖像权之间可能会发生冲突。在互联网上,一些网站或个人擅自发布包含他人肖像的图片、视频等,可能会侵犯他人的隐私权。

(二)商业利用与肖像权的冲突

商业利用是一个不可回避的问题。在商业利用中,可能会涉及到对他人肖像的商业化利用。这可能会导致肖像权与商业利益之间发生冲突。

(三)权利保护与权衡问题

权利保护是一个重要的课题。在权利保护中,可能会涉及到权衡问题。在保护个人隐私权的也需要兼顾肖像权等其他人格权利的保护。

肖像权所面临的问题和挑战是多方面的。为了更好地保护公民的肖像权,我们需要在法律制度、权利观念、社会监督等方面进行努力。只有在法律、道德、社会监督等多方面的共同作用下,才能够有效地解决现代社会中肖像权所面临的权衡问题。

(本文所有信息均为虚构,不涉及真实个人或机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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