侵害肖像权的行为及其判定标准
侵害肖像权是指未经他人同意,擅自使用、传播其肖像,侵犯他人合法权益的行为。在我国《民法典》千零一百一十六条规定,个人信息受到法律保护,未经同意,不得使用、泄露、购买、。侵害肖像权的行为,既违反了法律规定,也给他人带来了精神上的伤害。
怎么才算侵害肖像权呢?
未经本人同意,擅自使用其肖像
未经本人同意,擅自使用其肖像,包括拍摄、制作、使用、传播、出版等行为。未经当事人同意,擅自将他们的肖像用于商业广告、宣传海报、网络文章等。
非法获取、使用、出售他人肖像
非法获取、使用、出售他人肖像,是指违反法律规定,采取不正当手段获取他人肖像,或者在未经本人同意的情况下,非法使用、出售他人肖像。侵犯他人肖像权,通过网络、广告等渠道进行营利。
恶意毁损、滥用他人肖像
恶意毁损、滥用他人肖像,是指故意损毁、篡改、张冠李戴他人肖像,或者滥用他人肖像,侵犯他人合法权益。在社交媒体上恶意攻击、侮辱他人,或者未经本人同意,滥用其肖像制作虚假广告等。
怎么才能避免侵害肖像权呢?
尊重他人肖像权
尊重他人肖像权,是指在行为中,应当尊重他人的合法权益,未经本人同意,不得擅自使用、传播其肖像。
合法获取、使用他人肖像
合法获取、使用他人肖像,是指在获取、使用他人肖像时,应当遵循法律规定,采取合法手段,不得侵犯他人合法权益。
防止恶意毁损、滥用他人肖像
防止恶意毁损、滥用他人肖像,是指在行为中,应当注意防止他人恶意毁损、滥用其肖像,侵犯他人合法权益。
侵害肖像权是一种侵犯他人合法权益的行为,我们应当在行为中尊重他人肖像权,合法获取、使用他人肖像,防止恶意毁损、滥用他人肖像。
侵害肖像权的行为及其判定标准图1
肖像权,是指自然人对自己的肖像享有再现、使用并排斥他人侵害的权利。在我国,《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人格权保护编章节中明确规定了肖像权。肖像权作为一项人格权,对于维护个人形象、保护个人隐私具有重要意义。随着社会的发展和科技的进步,侵害肖像权的行为日益增多。本文旨在分析侵害肖像权的行为及其判定标准,以期为我国肖像权保护提供借鉴和指导。
侵害肖像权的行为类型
(一)未经当事人同意擅自使用肖像
未经当事人同意,擅自使用其肖像,包括以营利为目的的使用、未经当事人同意的公开使用等。这种行为侵犯了当事人的肖像权,损害了当事人的利益。
(二)恶意毁损、玷污肖像
对他人肖像进行恶意毁损、玷污,使他人肖像丧失了原有的美感和价值,损害了当事人的名誉和形象。
(三)非法使用他人肖像进行广告宣传
侵害肖像权的行为及其判定标准 图2
在广告宣传活动中使用他人肖像,未经当事人同意,且未对肖像权人支付合理报酬的,构成侵权行为。
(四)未经当事人同意,制作、使用、销售肖像权作品
制作、使用、销售以当事人肖像为载体的作品,未经当事人同意,且未对肖像权人支付合理报酬的,构成侵权行为。
判定标准
(一)是否经当事人同意
在使用他人肖像时,应经当事人同意。当事人未明确表示不同意使用的,视为同意。
(二)使用目的和方式
使用他人肖像时,应遵循正当目的和合法方式。如用于广告宣传、新闻报道、艺术创作等,应征得当事人同意,并支付合理报酬。
(三)是否侵犯他人利益
在判断是否侵犯他人肖像权时,应综合考虑使用肖像权的目的和方式是否侵犯他人利益,包括当事人名誉、形象、隐私等方面的利益。
侵害肖像权的行为损害了当事人的合法权益,应引起广大公众的高度关注。我们应遵守法律法规,尊重和保护他人肖像权,避免因侵害他人肖像权而引发纠纷。对于侵犯他人肖像权的行为,应依法予以查处,维护肖像权人的合法权益。
(本文所有信息均为虚构,不涉及真实个人或机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