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肖像权法解读与实践

作者:女郎 |

肖像权,是指自然人对其肖像享有再现、使用并排斥他人侵害的权利。在我国,肖像权作为一项人格权,受到《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以下简称《民法典》)的保护。随着社会的发展和科技的进步,肖像权的保护范围、内容和方式发生了很大变化。本文旨在解读《民法典》中关于肖像权的相关规定,并结合实际案例,探讨肖像权的实践问题。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中关于肖像权的规定

(一)肖像权的保护范围

根据《民法典》第1018条规定:“自然人享有对自己的肖像权,有权决定是否允许他人使用自己的肖像,有权要求他人支付费用或者承担其他形式的补偿。”可知,肖像权的保护范围主要涉及以下几个方面:

1.自然人的肖像权。自然人对自己的肖像享有再现、使用并排斥他人侵害的权利。

2.肖像权的使用条件。使用他人肖像应当经本人同意,未经同意不得使用。

3.肖像权的保护期限。自然人享有肖像权,至死亡时终止。

(二)肖像权的权利内容

根据《民法典》第1019条规定:“他人不得以营利为目的使用他人的肖像,不得侵犯他人的名誉权。”可知,肖像权的权利内容主要包括以下几个方面: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肖像权法解读与实践 图1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肖像权法解读与实践 图1

1.决定权。自然人对自己的肖像享有决定权,有权决定是否允许他人使用自己的肖像。

2.使用权。自然人对自己的肖像享有使用权,有权要求他人支付费用或者承担其他形式的补偿。

3.排斥权。自然人有权排斥他人侵害自己的肖像权,有权要求他人承担侵权责任。

肖像权的实践问题及法律规定

(一)肖像权保护的界限

如何界定肖像权保护的界限是一个关键问题。实践中,以下情况不应纳入肖像权保护范围:

1.公共利益需要。如新闻报道、社会公益广告等,可以不经自然人同意而使用其肖像。

2.学术研究、艺术创作等。在学术研究、艺术创作等场合,可以依法使用自然人的肖像。

3.姓名、肖像权等人格权益的正当使用。在特定情况下,如使用姓名、肖像权等人格权益,可以不经自然人同意。

(二)肖像权的侵权责任

在肖像权侵权中,行为人应承担停止侵害、消除影响、赔礼道歉、赔偿损失等民事责任。实践中,以下行为可能构成肖像权侵权:

1.未经自然人同意,擅自使用其肖像进行营利活动。

2.非法获取、使用自然人的肖像,侵害其名誉权。

3.非法传播、利用自然人的肖像,造成精神损害。

本文对《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中关于肖像权的相关规定进行了解读,并结合实际案例,探讨了肖像权的实践问题。在实际工作中,法务工作者应充分运用相关法律规定,保护自然人的肖像权,注意界定肖像权保护的界限,防止侵犯他人合法权益。

(本文所有信息均为虚构,不涉及真实个人或机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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