擅自公开他人肖像,是否构成肖像权侵犯?
肖像权,是指自然人对于自己的肖像享有再现、使用并排斥他人侵害的权利。根据我国《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千零一百一十六条规定:“自然人享有对自己的肖像权利,未经本人同意,不得制作、使用、提供、出版、传播其肖像。”擅自公开他人肖像,可能构成肖像权侵犯。
擅自公开他人肖像,是否构成肖像权侵犯? 图1
我们要明确擅自公开他人肖像的行为是指,未经本人同意,擅自将他人的肖像用于商业目的、广告宣传、网络传播等。根据我国《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千零一百一十六条规定:“未经自然人同意,制作、使用、提供、出版、传播其肖像,构成侵权。”
我们要判断擅自公开他人肖像的行为是否构成侵权。一般而言,擅自公开他人肖像的行为构成侵权,需要满足以下四个条件:(1)未经本人同意;(2)擅自制作、使用、提供、出版、传播;(3)损害了他人的人格利益;(4)获利或其他不当利益。
如何判断擅自公开他人肖像的行为是否构成侵权呢?我们可以从以下几个方面进行分析:(1)是否经过本人同意。如未经本人同意,擅自公开他人肖像,即为侵权;(2)是否擅自制作、使用、提供、出版、传播。如未经本人同意,擅自将他人的肖像用于商业目的、广告宣传、网络传播等,即为侵权;(3)是否损害了他人的人格利益。如擅自公开他人肖像,使他人形象受损,即为侵权;(4)是否获利或其他不当利益。如擅自公开他人肖像并从中获利,即为侵权。
我国《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千零一百一十六条规定:“自然人享有对自己的肖像权利,未经本人同意,不得制作、使用、提供、出版、传播其肖像。”在擅自公开他人肖像的情况下,如本人对肖像权表示同意,则擅自公开他人肖像的行为不构成侵权。如本人对肖像权表示不同意,但擅自公开他人肖像的行为已经造成损害,那么应承担侵权责任。
在现实生活中,擅自公开他人肖像的情况时有发生。某些社交媒体平台上的用户擅自公开他人肖像,用于商业目的或广告宣传。对于此类行为,我们应该加强监管,依法保护他人的肖像权。
擅自公开他人肖像的行为,如果满足侵权行为的四个条件,即未经本人同意、擅自制作、使用、提供、出版、传播,损害了他人的人格利益,那么就构成肖像权侵犯。我们应该依法保护他人的肖像权,加强监管,防止擅自公开他人肖像的行为。
(本文所有信息均为虚构,不涉及真实个人或机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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