烈士肖像权诉讼的主体权利与法律保护

作者:倾城恋 |

在近年来的社会实践中,关于烈士肖像权的问题逐渐引起了公众的关注。随着社会对英雄人物的尊重和纪念意识的增强,涉及烈士肖像使用的商业行为、公共宣传以及个人崇拜等领域均频繁出现争议性事件。在某些商业活动中,未经许可使用烈士形象进行营利性推广;在社交媒体上,个别网民以调侃或者恶搞的方式使用烈士照片或画像;甚至一些地方在建设纪念设施时也可能不当使用烈士肖像等。这些行为不仅侵犯了烈士家属的合法权益,也对社会公共利益造成了损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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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千零二十四条以及相关司法解释,自然人享有肖像权。未经权利人同意,不得以营利为目的或者以其他方式使用其肖像。对于烈士这一特殊群体,其肖像权的保护应当遵循特别法律规定。目前,《英雄烈士保护法》对英雄烈士名誉、荣誉和形象的保护作出了专门规定。

烈士肖像权诉讼的主体权利与法律保护 图1

烈士肖像权诉讼的主体权利与法律保护 图1

从主体资格上看,烈士家属可以作为适格原告提起诉讼。发布的指导性案例明确指出,烈士的配偶、父母、子女等近亲属有权维护其肖像权。在一定条件下,检察机关以及相关社会组织也有权提起公益诉讼。

在司法实践中,法院需要审查被告使用烈士肖像的具体情节和使用方式是否构成侵权。被告是否以商业用途为目的;使用的场景是否会导致公众对烈士形象的不尊重;是否给烈士家属造成精神损害等。如果行为人能够证明其使用具有正当目的,并且事先取得了授权,则可以作为抗辩事由。

烈士肖像权诉讼的主体权利与法律保护 图2

烈士肖像权诉讼的主体权利与法律保护 图2

从法律适用的角度来看,在处理此类案件时应当注意以下几点:要准确区分肖像权与姓名权的界限;要妥善处理好公共利益与个人权利的关系;要注意对英雄烈士形象进行适度保护,防止过度维权影响社会公众的情感寄托...

随着社会对英雄人物尊重意识的提高,“谁可以诉讼烈士肖像权”这一问题不仅涉及法律适用,也考验着我们对于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的理解和践行。在司法实践中,既要保护好烈属的合法权益,又要维护好公共利益和社会稳定。在立法层面也需要进一步完善相关法律规定,平衡好对英雄烈士形象的特殊保护与社会公众合理利用之间的关系。只有这样才能更好地实现法律效果和社会效果的统一,也才能让社会主义法治精神真正深入人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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