侵犯肖像权证据的收集与运用
随着互联网技术的飞速发展,网络社交平台、社交媒体等应用越来越普及,人们对于个人肖像权的保护意识逐渐加强。在这个过程中,侵犯肖像权的事件频繁发生,如何有效地收集和运用侵犯肖像权证据成为的热点问题。结合我国《民法典》和相关法律法规,对侵犯肖像权证据的收集与运用进行探讨。
肖像权的含义及保护范围
肖像权,是指自然人对自己的肖像享有再现、使用并排斥他人侵害的权利。我国《民法典》千零一十六条规定:“自然人享有对自己的肖像权,未经本人同意,不得制作、使用、提供、出版、传播包含其肖像的作品。”基于此,肖像权主要包括以下几个方面:
1. 自我决定权:自然人对自己的肖像享有再现、使用等权利,有权决定是否允许他人使用其肖像。
2. 保护权:自然人有权禁止他人非法制作、使用、提供、出版、传播包含其肖像的作品,以保护其肖像权不受侵害。
3. 许可权:自然人可以许可他人使用其肖像,但应当约定使用条件和使用范围,并保障其肖像权不受侵害。
侵犯肖像权的行为及认定
1. 未经本人同意,制作、使用、提供、出版、传播包含他人肖像的作品。在网络社交平台上发布包含他人头像的照片、视频等。
2. 非法使用他人肖像进行广告宣传、商业用途等。未经本人同意,在商品包装、广告宣传等地方使用他人肖像。
3. 非法获取、出售、提供他人肖像信息。在网络平台上非法出售他人肖像信息。
侵犯肖像权证据的收集与运用 图1
侵犯肖像权证据的收集与运用
1. 证据的收集
(1)原始证据:原始证据是指直接来源于事实的材料,如照片、视频、录音等。在收集原始证据时,应当尽量确保证据的真实性、完整性和可靠性。
(2)传来证据:传来证据是指经过复制、传递、传播等途径传递的原始证据。传来证据的可靠性相对较低,但在 certain情况下,也可以作为证据使用。
(3)其他证据:在某些特殊情况下,还可以收集其他证据,如证人证言、专家意见等。
2. 证据的认定
(1)真实性:证据的真实性是指证据是否确实存在,是否符合客观事实。在认定证据的真实性时,应当综合考虑证据的来源、保存状况、证据之间的相互印证情况等因素。
(2)完整性:证据的完整性是指证据是否完整、齐全,是否包含了完整的证据内容。在认定证据的完整性时,应当注意检查证据是否缺失、损毁、篡改等情况。
(3)可靠性:证据的可靠性是指证据是否具有较高的可信度,是否能够证明待证事实。在认定证据的可靠性时,应当结合案件情况、证据之间的相互印证情况等因素进行判断。
侵犯肖像权证据的收集与运用是办理侵犯肖像权案件的关键环节,对于保障公民肖像权的实现具有重要意义。通过对侵犯肖像权行为的认定和证据的收集与运用,可以有效地维护公民的合法权益,打击侵犯肖像权的违法行为。
(本文所有信息均为虚构,不涉及真实个人或机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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