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以盈利目的侵犯肖像权:探讨侵犯肖像权的法律界限与责任

作者:か染〆玖づ |

随着互联网技术的飞速发展,自媒体、网络平台等传播方式日益普及,侵犯肖像权的事件频发。肖像权,作为人格权的一种,是公民基本权利的重要组成部分。我国《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对此进行了明确的规定。本文旨在探讨不以盈利为目的侵犯肖像权的法律界限与责任。

不以盈利目的侵犯肖像权:探讨侵犯肖像权的法律界限与责任 图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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肖像权的概念与内容

肖像权,是指公民有权拥有自己的肖像,未经本人同意,他人不得以营利为目的使用公民的肖像。我国《民法典》百三十五条规定:“自然人享有对自己的肖像权,未经本人同意,不得制作、使用、提供、出版、传播其肖像。”

侵犯肖像权的法律界限

(一)是否以营利为目的

判断是否侵犯肖像权的关键在于行为是否以营利为目的。只要行为人是为了获取经济利益而使用他人的肖像,无论其目的是否直接,均构成侵犯肖像权。网络平台上发布广告,使用他人肖像作为宣传手段,即为侵犯肖像权。

(二)使用肖像的方式

在判断是否侵犯肖像权时,还需考虑使用肖像的方式。若使用肖像权的方式合法、合理,即使存在一定程度的盈利目的,也不构成侵犯。新闻报道、社会公益事业使用他人肖像,不构成侵犯。

(三)肖像权的保护范围

在判断是否侵犯肖像权时,还需注意保护范围。肖像权不仅包括公民的正面形象,还包括侧面、 profile 以及半身像等。公民有权要求他人不得使用其具有人格特征的肖像,如指纹、纹身等。

不以盈利目的侵犯肖像权的法律责任

(一)民事责任

侵犯肖像权的行为,应当承担民事责任。被侵权人可以要求侵权人停止侵权行为、消除影响、赔礼道歉,并可以要求赔偿因此造成的精神损害和经济损失。

(二)行政责任

对于不以盈利目的侵犯肖像权的行为,尚不足以构成犯罪,但违反相关法律法规的,可以由行政部门予以处罚。我国《网络安全法》第四十二条明确规定,非法使用、出售或者提供公民个人信息的,由公安机关依法予以处罚。

不以盈利目的侵犯肖像权,法律对此进行了明确的规定。在互联网时代,我们应当认识到肖像权的重要性,尊重他人的合法权益。在制作、使用、提供、出版、传播肖像权时,应当遵循法律法规的规定,确保合法、合理使用。

(本文所有信息均为虚构,不涉及真实个人或机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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