物权法第七十四条规定解析:关于物权归属与保护的若干要点

作者:Bad |

物权法第七十四条规定概述

《中华人民共和国物权法》第七十四条规定:“物权的设定、变更、转让或者消灭,依照法律的规定,应当登记的,自登记时起生效。”该条规定明确了物权的设定、变更、转让或者消灭需要进行登记,且自登记时起物权才会生效。登记是物权变动的法定程序,也是物权保护的重要手段。对于未进行登记的物权变动,法律并未承认其生效。

物权归属与保护的若干要点

1. 物权的设定需要登记

物权的设定,是指物权的初始来源,如土地所有权、建筑物、构筑物等。物权的设定在法律上具有重要的意义,因为物权的设定是物权法保护物权的基本条件。设定物权的归属并非当然,只有经过登记,物权才能设立。进行物权设定时,必须注意进行登记,否则设定物权的归属将无法得到法律的保护。

2. 物权的变更需要登记

物权法第七十四条规定解析:关于物权归属与保护的若干要点 图1

物权法第七十四条规定解析:关于物权归属与保护的若干要点 图1

物权的变更,是指物权内容的改变,如物权的转让、出借、抵押等。物权的变更同样需要进行登记,否则变更将无法得到法律的保护。在我国,物权的变更必须符合法律规定,并在登记部门办理登记手续。只有经过登记,物权的变更才能生效。

3. 物权的转让需要登记

物权的转让,是指物权的让与或者出借,是物权法中的一种重要的物权变动形式。物权的转让必须进行登记,否则转让将无法得到法律的保护。在我国,物权的转让应当向登记部门申请登记,经登记部门登记后,物权的转让生效。

4. 物权的消灭需要登记

物权的消灭,是指物权因某种原因而消灭,如物权的自然消灭、法律消灭等。物权的消灭同样需要进行登记,否则消灭将无法得到法律的保护。在我国,物权的消灭应当向登记部门申请登记,经登记部门登记后,物权的消灭生效。

5. 未登记的物权无法得到法律保护

我国《物权法》第七十四条规定,物权的设定、变更、转让或者消灭,依照法律的规定,应当登记的,自登记时起生效。未进行登记的物权,法律并未承认其生效。未登记的物权无法得到法律的保护。对于未登记的物权,如发生纠纷,应当由当事人自行承担风险。

物权法第七十四条规定明确了物权的设定、变更、转让或者消灭需要进行登记,且自登记时起生效。未进行登记的物权无法得到法律的保护。在进行物权的设定、变更、转让或者消灭时,应当注意进行登记,以保护自己的物权。对于未登记的物权,应当谨慎对待,避免因未登记而引发不必要的纠纷。

(本文所有信息均为虚构,不涉及真实个人或机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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