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物权法73条下的水表权属问题研究》

作者:巷尾姑娘 |

《物权法》第七十三条规定:“建筑物、构筑物或者其他设施的附带设备、设施,应当归还原建筑、构筑物或者其他设施的所有人。”该条法律规定的水表权属问题,一直以来都是法律界所关注的焦点。随着我国城市化进程的不断推进,水表权属问题在实践中日益凸显,不仅对水表产权人造成了一定的经济利益损失,而且对城市管理也带来了诸多不便。本文旨在探讨《物权法》第七十三条规定下的水表权属问题,并提出相应的解决措施。

水表权属问题的现状及原因

水表权属问题主要涉及城市居民小区、酒店、学校等建筑物内水表的所有权归属问题。目前,水表权属问题的现状表现为:一方面,水表的所有权归属存在争议,导致水表产权人无法享有相应的权益;由于水表权属问题处理不当,可能引发纷争,甚至影响社会稳定。

水表权属问题的产生主要原因有以下几点:

1. 建设过程中水表安装位置的选择。水表的安装位置通常在建筑物的公共区域,如厨房、洗手间等。在建设过程中,水表的安装位置往往由开发商或者施工单位随意选择,使得水表权属问题产生争议。

2. 法律法规的完善程度。在我国现行的法律法规中,对于水表权属问题的规定尚不完善,导致水表权属问题的处理存在法律空白。

《物权法73条下的水表权属问题研究》 图1

《物权法73条下的水表权属问题研究》 图1

3. 权属登记制度的不健全。目前,我国城市管理水平相对落后,权属登记制度不健全,导致水表权属问题的处理难度加大。

水表权属问题的法律分析

根据《物权法》第七十三条规定,建筑物、构筑物或者其他设施的附带设备、设施,应当归还原建筑、构筑物或者其他设施的所有人。在实际操作中,水表作为附带设备,其权属问题却并未得到充分解决。

从法律角度分析,《物权法》第七十三条规定的是水表权属问题应当归还原建筑、构筑物或者其他设施的所有人。这意味着,在建筑物、构筑物或者其他设施建设过程中,水表的所有权应当随着建筑、构筑物或者其他设施的所有权的转移而转移。水表的所有权问题应当纳入建筑、构筑物或者其他设施所有权转移的范畴之内。

从实践角度分析,水表作为附带设备,其实际功能与建筑、构筑物或者其他设施紧密相连。在建筑物、构筑物或者其他设施建设过程中,水表的位置、数量、规格等均应与建筑、构筑物或者其他设施相协调。在处理水表权属问题时,不能将水表与建筑、构筑物或者其他设施割裂开来,而应当作为一个整体进行处理。

水表权属问题的解决措施

针对水表权属问题,可以从以下几个方面提出解决措施:

1. 完善法律法规。应当制定和完善关于水表权属问题的法律法规,明确水表权属问题的处则、程序和方法,为水表权属问题的处理提供明确的依据。

2. 加强权属登记制度。应当加强对权属登记制度的建设和完善,确保权属登记的准确性和及时性,为水表权属问题的处理提供有效的保障。

3. 明确水表产权人。在建筑物、构筑物或者其他设施建设过程中,应当明确水表产权人,确保水表权属问题的解决有明确的负责主体。

4. 加强水表的管理与维护。应当加强对水表的管理与维护,确保水表的正常运行和使用,降低水表损坏、丢失等风险。

5. 加强纠纷调解与仲裁。在水表权属问题上,应当充分发挥纠纷调解与仲裁的作用,及时化解纠纷,维护社会稳定。

《物权法》第七十三条规定的水表权属问题,对我国城市管理造成了诸多不便。有必要对水表权属问题进行深入研究,提出切实可行的解决措施,为水表权属问题的处理提供有效的保障。

(本文所有信息均为虚构,不涉及真实个人或机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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