开展消费者权益日活动反思:法律视角下的实践与完善

作者:尘颜 |

每年3月15日,全球范围内都会迎来一个特殊的日子——国际消费者权益日(International Consumer Rights Day),这一天被广泛认为是消费者保护意识的集中体现。在中国,这一天更是成为了一年一度的“全国消费者权益日”,各地政府、企业和社会组织纷纷通过各种形式开展活动,旨在提升公众对消费者权益保护的认知,推动相关法律法规的落实。随着社会经济的发展和消费市场的不断扩张,仅仅依靠一年一度的活动来维护消费者的合法权益,显然已经远远不够。从法律实践的角度出发,对近年来我国在“全国消费者权益日”活动中取得的成绩、存在的问题以及未来的改进方向进行深入反思。

开展消费者权益日活动反思:法律视角下的实践与完善 图1

开展消费者权益日活动反思:法律视角下的实践与完善 图1

消费者权益日的内涵与外延

消费者权益保护不仅是一项法律制度,更是一种社会价值观的体现。在中国,消费者权益的法律保护体系主要由《中华人民共和国消费者权益保护法》(以下简称《消保法》)及其相关配套法规构成。这些法律法规从基本权利到具体义务都进行了明确规定,涵盖了消费者的知情权、选择权、安全权等多个方面。

“全国消费者权益日”的活动形式虽然多种多样,但其核心目标仍是以法律为依托,向公众普及消费者权益保护知识。近年来的活动中,各地通过论坛、讲座、宣传手册发放等方式,有效提升了公众对自身权利的认知。2023年的主题“提振消费信心”就强调了让消费者在合法框架内享有更高质量的商品和服务。

活动中的主要问题与挑战

尽管消费者权益日活动在形式和内容上不断丰富,但其在实际运行中仍然面临着诸多问题和挑战。

1. 法律法规的滞后性

《消保法》自194年实施以来,在2013年进行了全面修订。随着互联网经济、数字经济等领域的快速发展,现行法律体系难以完全涵盖新的消费形态和模式。“直播带货”、“网购平台”等新型消费方式虽然在一定程度上受到《消保法》的规制,但在具体操作中仍存在诸多模糊地带。

2. 执法力度不足

尽管各地市场监管部门在活动期间加大了对违法行为的查处力度,但“一阵风”式的执法往往难以形成长效机制。部分地区的监管部门在日常工作中执法不严、标准不一的现象依然存在,导致消费者权益保护的效果大打折扣。

3. 消费者法律意识薄弱

开展消费者权益日活动反思:法律视角下的实践与完善 图2

开展消费者权益日活动反思:法律视角下的实践与完善 图2

调查显示,相当一部分消费者在遇到消费纠纷时,并不知道如何通过法律途径维护自身权益。即便是在“全国消费者权益日”期间,由于活动的短暂性和零散性,公众对消费者权益保护知识的接受程度仍然有限。

4. 企业责任落实不到位

尽管近年来有更多的企业在活动中承诺遵守《消保法》,但在实际经营中,虚假宣传、条款、欺诈销售等违法行为依然屡禁不止。部分企业将消费者权益日视为一次“作秀”的机会,而非真正意义上的履行社会责任。

改进措施与

针对上述问题,未来的工作可以从以下几个方面入手:

1. 完善法律法规体系

立法机关应当根据经济社会发展和消费领域的新变化,及时修订相关法律和规章制度。尤其是对于数字经济、共享经济等领域,需要制定更具针对性的监管规则,明确平台责任,保护消费者权益。

2. 加强执法力度与规范化建设

各级市场监管部门应当建立常态化、制度化的执法机制,避免“运动式”执法模式。通过完善内部监督机制和外部评价体系,确保执法行为公正、透明,提升执法效率和公信力。

3. 强化消费者教育与普法宣传

政府和社会组织应当联合开展形式多样的消费者权益保护知识普及活动。一方面可以通过学校教育、社区讲座等形式,向青少年和老年人群体传递法律知识;也可以通过媒体宣传,曝光典型案例,增强公众的法律意识和自我保护能力。

4. 推动企业履行社会责任

除了依靠法律法规约束外,还应当引导企业主动承担社会责任,建立健全消费者权益保护机制。鼓励企业设立专门的消费者事务部门,并定期发布社会责任报告,接受社会监督。

5. 构建多元纠纷解决机制

消费纠纷的解决不仅依赖于事后维权,还需要建立事前预防和事中监管的有效机制。通过引入调解、仲裁等多元化解途径,降低消费者的维权成本,提高问题解决效率。

法律实践中的深层反思

从法律实践的角度来看,“全国消费者权益日”活动的开展,折射出我国法治建设和社会治理中存在的深层次问题。

消费市场的规范性不足,反映出我国市场经济体制仍需进一步完善。尽管近年来政府在简政放权、优化营商环境方面取得了显著成效,但在消费者权益保护领域仍然存在“重发展、轻保护”的倾向。

公众参与度较低,表明我国公民社会发育还不充分。许多消费者在遇到侵权问题时,往往选择忍气吞声或通过非正式渠道解决,而非依法维权。这不仅削弱了法律的威慑力,也阻碍了法治社会的建设进程。

部门协调机制不畅,制约了消费者权益保护的效果。由于涉及消费者权益保护的工作需要市场监管、司法、等多个部门协同配合,但在实际操作中,往往存在职责不清、推诿扯皮的现象。这种现象的长期存在,势必影响消费者的合法权益保障效率。

“全国消费者权益日”活动是提升公众法律意识、推动法治社会建设的重要抓手。仅仅依靠一年一次的活动还远远不够,必须将这一理念转化为日常化的社会治理机制。未来的工作应当以问题为导向,不断完善法律法规体系,加强执法力度,深化消费者教育,推动社会各界共同参与,构建起全方位、多层次的消费者权益保护网络。

从法律实践的角度来看,“全国消费者权益日” activity reflection and future planning 不仅需要我们过去的经验与教训,更需要在实践中不断探索和创新。只有将消费者的合法权益摆在更加突出的位置,才能真正实现“让人民群众有更多获得感、幸福感、安全感”的目标。

(本文所有信息均为虚构,不涉及真实个人或机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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