医疗纠纷:医院不提供病历如何判定?
医疗纠纷是指在医疗机构内发生的因医疗行为或医疗条件引起的患者损害事迹。在我国,医疗纠纷的处理涉及到诸多复杂的法律问题,其中之一便是医院是否应提供病历。对于患者而言,获取病历是维护自身合法权益的重要手段之一;而对于医疗机构而言,病历则是医疗纠纷发生后进行事实认定的重要依据。如何界定医院是否应提供病历,以及如何规范病历的提供与使用,是医疗纠纷处理中亟待解决的问题。
医疗纠纷:医院不提供病历如何判定? 图1
法律依据及原则
1.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侵权责任法》第六条规定:“因他人财产权益受损害,请求侵权人承担侵权责任的,需要证明侵权人的过错。但是,有关法律另有规定的,依照其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六十二条规定:“当事人对自己提出的诉讼请求,有责任提供相应的证据。”《关于民事诉讼证据的若干规定》第二十五条规定:“当事人应当提供与争议事项相关的证据。证据应当真实、合法、确凿。”
2.原则
(1)病历是医疗纠纷事故的重要证据,医疗机构应当提供病历。
(2)病历的提供应当符合法律规定,如患者同意后方可提供,且在一定时间内保存。
医院不提供病历的判定标准
1.患者同意
病历的提供需要患者的同意。根据《关于民事诉讼证据的若干规定》第六条规定:“当事人应当提供与争议事项相关的证据。证据应当真实、合法、确凿。”在医疗纠纷事故中,如果患者对病历的提供没有明确表示同意,医疗机构无权提供病历。
2.法律规定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六十二条规定:“当事人对自己提出的诉讼请求,有责任提供相应的证据。”《关于民事诉讼证据的若干规定》第二十五条规定:“当事人应当提供与争议事项相关的证据。证据应当真实、合法、确凿。”医疗纠纷中,病历属于相关证据,医疗机构应当提供病历。如果医疗机构不提供病历,可能构成侵权行为。当然,在特定情况下,患者同意不提供病历,医疗机构可以据此进行抗辩。
3.合理时间范围内保存
根据《关于民事诉讼证据的若干规定》第二十二条规定:“当事人应当妥善保管涉及经营活动的证据。保存期限根据具体情况确定,但至少应当保存五年。”在医疗纠纷事故中,病历应当至少保存五年。如果医疗机构在保存期限内未提供病历,可能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医疗纠纷的处理涉及到诸多复杂的法律问题,其中医院是否应提供病历是患者和医疗机构关注的焦点。根据我国法律规定,病历是医疗纠纷事故的重要证据,医疗机构应当提供病历。病历的提供应当符合法律规定,如患者同意后方可提供,且在一定时间内保存。在医疗纠纷事故中,如果患者对病历的提供没有明确表示同意,医疗机构无权提供病历。当然,在特定情况下,患者同意不提供病历,医疗机构可以据此进行抗辩。病历应当至少保存五年。医疗机构在保存期限内未提供病历,可能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本文所有信息均为虚构,不涉及真实个人或机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