肖像权与著作权案例的同時请您注意

作者:in |

关于肖像权与著作权案例分析及法律适用探讨

随着社会经济的发展和科技的进步,我国公众对于个人权利保护的需求日益增强。肖像权和著作权作为两项重要的个人权利,一直备受关注。肖像权是指自然人对于自己的肖像享有再现、使用并排斥他人侵害的权利。著作权则是指创作者对于自己的作品,包括文字、图片、音乐、艺术等,享有创作、复制、发行、信息网络传播等权利。在肖像权和著作权侵权案件中,如何正确适用法律,保护当事人合法权益,成为的热点问题。本文旨在通过对肖像权与著作权案例的剖析,探讨二者在侵权案件中的法律适用问题,以期为我国法律实践提供有益的借鉴。

肖像权与著作权的基本概念及法律规定

(一)肖像权

肖像权,是指自然人对于自己的肖像享有再现、使用并排斥他人侵害的权利。我国《民法典》一千零一条规定:“自然人享有对自己的肖像权,有权决定其肖像的再现、使用并排斥他人侵害。任何组织或者个人不得以营利为目的使用自然人的肖像。”

(二)著作权

著作权,是指创作者对于自己的作品,包括文字、图片、音乐、艺术等,享有创作、复制、发行、信息网络传播等权利。我国《著作权法》第二条规定:“本法所称作品,是指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在文学、艺术和科学领域内创作的具有独创性的知识产物。”

肖像权与著作权侵权案件的常见类型

(一)肖像权侵权

1.未经当事人同意,擅自使用其肖像进行营利活动。某商家在未经当事人同意的情况下,将当事人的肖像用于商业广告,从而获取经济利益。

2.恶意毁损、玷污当事人肖像。某媒体为了吸引眼球,刻意拍摄当事人不雅照片并在网络传播。

(二)著作权侵权

1.未经当事人许可,擅自使用其作品。某网络平台未经作者许可,发布其作品,并将其用于商业用途。

2.恶意剽窃、抄袭他人作品。某作者发现自己的作品被他人未经许可用于商业用途,且未注明来源,认为对方构成著作权侵权。

肖像权与著作权侵权案件的司法审判实践

(一)肖像权侵权案件

1.判断是否未经当事人同意即擅自使用其肖像。某商家在未经当事人同意的情况下,将当事人的肖像用于商业广告,应认定构成侵权。

2.判断侵权行为是否构成过错。某媒体恶意拍摄当事人不雅照片并在网络传播,应认定构成恶意过错。

(二)著作权侵权案件

1.判断是否未经当事人许可即使用其作品。某网络平台未经作者许可,发布其作品,应认定构成侵权。

2.判断侵权行为是否构成过错。某作者发现自己的作品被他人未经许可用于商业用途,且未注明来源,应认定构成过错。

肖像权与著作权案例的同時请您注意 图1

肖像权与著作权案例的同時请您注意 图1

法律适用问题探讨

(一)当事人未明确表示不同意使用其肖像或作品,如何定性

当当事人未明确表示不同意使用其肖像或作品时,一般应视为其同意。但在某些特殊情况下,如当事人明确表示不同意使用其肖像或作品,或者其同意的条件与实际情况不符,此时应认定侵权行为。

(二)涉及侵犯他人肖像权与著作权的共同侵权行为

当一个行为既侵犯了他人肖像权,又侵犯了他人著作权时,如何定性及赔偿问题成为争议焦点。根据我国《侵权责任法》第六条规定:“因行为人的过错而侵害他人民事权益的,行为人应当承担赔偿责任。”对于此类案件,应根据具体情况和法律规定,综合考虑权利人损失及行为人过错程度,合理确定赔偿责任。

肖像权与著作权侵权案件是当前法律实践中较为常见的类型,对于司法审判具有重要的参考价值。通过对案例的剖析,我们可以看到,在判断是否构成侵权时,应充分考虑权利人的意愿、侵权行为的性质和过错程度等因素。在法律适用方面,应根据法律规定,综合考虑权利人损失和行为人过错程度,合理确定赔偿责任。希望本文的分析能对我国肖像权与著作权侵权案件的处理提供有益的借鉴。

(本文所有信息均为虚构,不涉及真实个人或机构。)

【用户内容法律责任告知】根据《民法典》及《信息网络传播权保护条例》,本页面实名用户发布的内容由发布者独立担责。民法知识法律网平台系信息存储空间服务提供者,未对用户内容进行编辑、修改或推荐。该内容与本站其他内容及广告无商业关联,亦不代表本站观点或构成推荐、认可。如发现侵权、违法内容或权属纠纷,请按《平台公告四》联系平台处理。

站内文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