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国刑法中涉及侵犯著作权罪的相关条款及其处罚
侵犯著作权罪的概念及特征
侵犯著作权罪是指违反著作权法的规定,侵犯著作权人或者著作权法所保护的权利的行为。其特征主要包括以下几个方面:
1. 侵犯著作权的行为必须具有非法性。侵犯著作权的行为通常是非法的,即未经著作权人许可、未经著作权法所规定的使用方式使用作品,或者在著作权法规定的使用方式下,未经著作权人许可、未经著作权人授权而使用作品。
2. 侵犯著作权的行为必须具有严重性。侵犯著作权的行为通常是严重的,即对于著作权人的权利造成了实际的损害,或者对于著作权法的正常运行造成了阻碍。
3. 侵犯著作权的行为必须具有故意性。侵犯著作权的行为必须是故意的,即行为人知道自己是在侵犯著作权人的权利,并且知道自己的行为会对他人的权利造成损害。
侵犯著作权罪的法律规定
我国刑法中涉及侵犯著作权罪的法律规定主要包括《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和《中华人民共和国著作权法》两个法律文件。《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一十三条至第二百一十五条明确规定了侵犯著作权罪的法律规定。
《中华人民共和国著作权法》第四条规定,著作权人享有下列权利:
(一) 发表权,即有权决定其作品是否发表、以何種方式发表、何時发表,并有权决定对作品进行修改、删節、补訂等。
(二) 署名权,即有权在其作品上署名,或者要求他人署名。
(三) 修改权,即有权对作品进行修改。
(四) 保护作品完整权,即有权保护其作品的完整性。
(五) 复制权,即有权复制其作品,以及发行、出租、展览、表演、放映、广播、信息网络传播等方式使用其作品。
(六) 发行权,即有权决定作品的发行范围和数量。
(七) 出租权,即有权决定其作品是否出租。
(八) 展览权,即有权决定其作品是否展览。
(九) 表演权,即有权决定其作品是否表演。
(十) 放映权,即有权决定其作品是否放映。
(十一) 广播权,即有权决定其作品是否广播。
(十二) 信息网络传播权,即有权决定其作品是否在信息网络中传播。
侵犯著作权罪的处罚
侵犯著作权罪的处罚根据其犯罪情节的轻重不同而有所不同。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一十三条至第二百一十五条的规定,侵犯著作权罪可以分为三种类型:
(一) 数额较大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或者单处罚金;
(二) 数额巨大或者有其他特别严重情节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
(三) 数额特别巨大或者有其他特别特别严重情节的,处七年以上有期徒刑,并处罚金,可以附加剥夺政治权利。
对于侵犯著作权行为的情节,《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一十三条至第二百一十五条也作出了详细的规定,包括:
(一) 数量较大的,即侵犯著作权的作品数量较多的;
(二) 非法经营额较大的,即侵犯著作权行为所涉及到的非法经营额较大的;
(三) 造成其他严重后果的,即侵犯著作权行为给他人造成其他严重后果的。
,在判决时,法院还会结合案件的具体情况,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一十三条至第二百一十五条的规定,对侵犯著作权罪的处罚也会作出相应的调整。
我国刑法中涉及侵犯著作权罪的相关条款及其处罚 图1
侵犯著作权罪是我国刑法中一种常见的犯罪行为,其法律规定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和《中华人民共和国著作权法》两个法律文件中有所体现。对于侵犯著作权行为的情节,法律规定了不同的处罚。对于行为人而言,应该充分了解这些法律规定,以便在行为时遵守法律法规,保护著作权人的权利,促进文化创意产业的发展。
(本文所有信息均为虚构,不涉及真实个人或机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