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982年中华人民共和国著作权法全文》
《中华人民共和国著作权法》是1982年6月30日第六届第三次会议通过的,是中国保护著作权的重要法律。该法的全文共分为五个部分,包括总则、著作权的主体和权利、著作权的使用、著作权的保护期限和侵权责任、以及其他法律适用规定。
是总则,主要规定了著作权的定义、法律适用范围、法律定义、法律适用原则等基本问题。
规定了著作权的主体和权利,包括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作品的创作和表达、著作权的保护范围和限制等。
规定了著作权的使用,包括著作权的授权和禁止行为、作品的复制、发行、出租、展览、表演、放映、广播、信息网络传播等。
规定了著作权的保护期限和侵权责任,包括著作权的保护期限、著作权侵权行为的认定和责任、著作权侵权纠纷的处理等。
规定了其他法律适用规定,包括作品保护的种类、著作权与专利、商标等其他知识产权的关系、法律适用的一般规定等。
《中华人民共和国著作权法》是中国保护著作权的基本法律,规定了著作权的保护范围、使用方式和侵权责任等问题,为著作权保护提供了法律依据和保障。
《1982年中华人民共和国著作权法全文》图1
基本原则
《著作权法》的基本原则包括:
(一)保护创作,鼓励创新。这一原则体现了我国著作权法的立法目的,即通过保护作者的著作权,激励人们创作更多具有创新性的作品。
(二)尊重作品,尊重作者。这一原则强调对著作权和作者权益的尊重,确保作者在创作过程中得到充分尊重和保障。
(三)平衡权益,促进使用。这一原则旨在实现作者、作品使用者和社会公众三方的权益平衡,促进作品在合法、公正、有序的环境下使用。
权利主体
《著作权法》所称的著作权包括以下几种:
(一)文字作品。包括小说、诗歌、戏剧、散文、新闻报道、通讯报道等。
(二)艺术作品。包括绘画、雕塑、建筑、摄影、音乐、舞蹈、电影、戏剧等。
(三)计算机软件。包括计算机程序、软件设计、数据库等。
(四)其他作品。包括法律、医学、农业、地理、天气预报等领域的作品,以及植物新品种权、植物繁殖权等权利。
《著作权法》还规定了著作权保护期限,即作品的著作权保护期为创作完成之日起,作者终身加50年。
权利内容
《1982年中华人民共和国著作权法全文》 图2
著作权主要包括以下几种权利:
(一)复制权。即作者有权决定其作品的复制、发行、出租、展览、表演、放映、广播、信息网络传播等。
(二)发行权。即作者有权决定其作品的复制、发行、出租、展览、表演、放映、广播、信息网络传播等。
(三)改编权。即作者有权决定其作品的翻译、注释、评论、解释、改编等。
(四)表演权。即作者有权决定其作品在舞台、电影、广播等场合的表演。
(五)放映权。即作者有权决定其作品的播放、播放、播放。
(六)广播权。即作者有权决定其作品的广播、播放。
(七)信息网络传播权。即作者有权决定其作品在信息网络上的传播、发布、分享等。
侵权责任
当著作权人的著作权被侵犯时,权利人可以依法享有侵权责任。具体包括:
(一)停止侵害。权利人可以要求侵权人立即停止侵权行为,消除侵权痕迹。
(二)消除影响。权利人可以要求侵权人在影响的范围内消除侵权行为,恢复其声誉。
(三)赔礼道歉。权利人可以要求侵权人通过适当方式向公众道歉,以恢复其声誉。
(四)赔偿损失。权利人可以要求侵权人赔偿因侵权行为造成的损失,包括实际损失和的精神损害。
《著作权法》作为我国著作权法律制度的基础和核心,对维护作者权益、促进文化创新和繁荣具有重要作用。我们要全面、准确地理解和运用《著作权法》,推动我国著作权法律制度的完善和发展。
(本文所有信息均为虚构,不涉及真实个人或机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