苏州劳动仲裁委员会受理劳动纠纷案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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苏州劳动仲裁委员会(以下简称“苏州仲裁委员会”)作为劳动争议仲裁机构,在劳动纠纷案件中发挥着至关重要的作用。苏州仲裁委员会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以及其他相关法律法规,独立公正地审理劳动纠纷案件,为劳动者和用人单位提供专业的法律 services。

苏州仲裁委员会的性质和功能

苏州仲裁委员会是一个独立于政府部门的民间组织,由劳动者和用人单位代表、劳动法律专家、劳动争议研究者等组成。其主要功能是审理劳动纠纷案件,为当事人提供公正、公平、公开的仲裁服务。苏州仲裁委员会依据法律规定,对劳动纠纷案件进行仲裁,作出具有法律效力的裁决。

苏州仲裁委员会具有以下特点:

(1)独立性。苏州仲裁委员会作为一个民间组织,不受政府部门的干涉,能够公正地审理劳动纠纷案件。

(2)专业性。苏州仲裁委员会由劳动者和用人单位代表、劳动法律专家、劳动争议研究者等组成,具备专业的法律知识和经验,能够准确判断劳动纠纷案件的性质和处理方式。

(3)公开性。苏州仲裁委员会的审理过程和裁决结果都是公开的,增加了仲裁的公正性和公信力。

劳动纠纷案件的受理和审理

苏州仲裁委员会受理的劳动纠纷案件,包括劳动者和用人单位之间的纠纷,以及劳动者和用人单位与单位主管、人力资源部门之间的纠纷。劳动纠纷案件符合以下条件的,可以申请苏州仲裁委员会仲裁:

(1)双方当事人具有劳动关系的身份。

(2)争议已经协商解决无果,或者协商不成功的。

(3)争议涉及劳动报酬、工作时间、工作条件、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等劳动权益的。

苏州仲裁委员会审理劳动纠纷案件,遵循以下原则:

(1)依法定程序进行。苏州仲裁委员会依据法律规定,按照仲裁程序进行审理,确保仲裁的公正性和合法性。

(2)公正公平。苏州仲裁委员会作为一个民间组织,以公正、公平的态度审理劳动纠纷案件,维护当事人的合法权益。

苏州劳动仲裁委员会受理劳动纠纷案件 图1

苏州劳动仲裁委员会受理劳动纠纷案件 图1

(3)独立判断。苏州仲裁委员会作为一个独立的仲裁机构,不受任何行政机关、社会团体和个人的干涉,能够独立地判断案件事实和适用法律。

苏州仲裁委员会的裁决

苏州仲裁委员会审理劳动纠纷案件后,作出具有法律效力的裁决。裁决书应当载明当事人姓名、住址、法定代表人或者法定代表人的身份、争议事实、裁决理由和裁决结果,并经当事人签字或者盖章后生效。

裁决书自裁决书生效之日起具有法律效力。当事人对裁决书不服的,可以在收到裁决书之日起15日内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人民法院应当依法进行审理,维护当事人的合法权益。

苏州劳动仲裁委员会作为一个独立的仲裁机构,在劳动纠纷案件中发挥着重要作用。苏州仲裁委员会依据法律规定,公正、公平地审理劳动纠纷案件,为劳动者和用人单位提供专业的法律 services。苏州仲裁委员会的裁决具有法律效力,当事人对裁决书不服的,可以在收到裁决书之日起15日内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本文所有信息均为虚构,不涉及真实个人或机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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