劳动仲裁委员会工作流程简介
劳动仲裁委员会概述
劳动仲裁委员会,简称“仲裁委员会”,是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和《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争议调解仲裁法》的规定,依法设立的解决劳动争议的专门机关。其主要职责是依法审理劳动争议案件,维护劳动者合法权益,促进劳动关系的和谐稳定。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第77条的规定,劳动争议由劳动者可以向本人在所在单位内设立的劳动争议调解委员会,或者所在地劳动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依法独立行使仲裁权,不受行政机关、社会团体、企业或者其他组织的干涉。
劳动仲裁委员会工作流程
1. 申请仲裁
劳动仲裁委员会工作流程简介 图1
劳动者可以向其所在单位内设立的劳动争议调解委员会或者所在地劳动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申请仲裁时,应当提供以下材料:(1)劳动争议仲裁申请表;(2)身份证明;(3)有关劳动关系的证据材料。
2. 仲裁庭审理
劳动仲裁委员会收到申请后,应当在5日内,指定3名仲裁员组成仲裁庭。仲裁庭应当在收到仲裁申请之日起30日内,作出裁决。裁决书应当自裁决书送达当事人之日起生效。
3. 裁决执行
劳动者对仲裁裁决不服的,可以在收到裁决书之日起15日内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人民法院应当依法受理劳动争议案件。劳动者对人民法院作出的判决不服的,可以在判决生效之日起15日内,向上一级人民法院提起上诉。上一级人民法院应当依法受理劳动争议案件。
4. 仲裁监督
劳动仲裁委员会应当依法对仲裁活动进行监督。发现有违反法律法规规定、仲裁员履行职责不端的,应当依法予以纠正。
5. 协调沟通
劳动仲裁委员会在仲裁过程中,应当积极协调当事人双方,促使双方达成和解。对于事实清楚、权利义务明确的案件,劳动仲裁委员会可以 recommended双方协商解决,以促进劳动关系的和谐稳定。
劳动仲裁委员会作为解决劳动争议的重要途径,其工作流程应当严格依法进行。劳动仲裁委员会在仲裁过程中,应当充分尊重当事人的合法权益,切实维护劳动者的合法权益,促进劳动关系的和谐稳定。
(本文所有信息均为虚构,不涉及真实个人或机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