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关于劳动纠纷的仲裁办法

作者:tong |

劳动争议仲裁是指在劳动争议发生纠纷双方同意的情况下,由第三方劳动仲裁委员会,依据劳动法律法规、劳动合同、集体合同以及其他相关法律、法规、规章策,对劳动争议进行仲裁解决的一种法律制度。

劳动仲裁是解决劳动争议的一种方式,与劳动诉讼是并列的关系。劳动仲裁与劳动诉讼都是解决劳动争议的方式,但劳动仲裁注重及时、简便、经济、灵活地解决劳动争议,而劳动诉讼则注重通过司法程序解决劳动争议。

劳动仲裁的申请和程序

1.申请

劳动争议的申请,是指争议双方或者一方当事人向劳动仲裁委员会提出仲裁申请,请求劳动仲裁委员会仲裁解决劳动争议的过程。

2.材料

申请劳动仲裁,应当提供以下材料:

(1)仲裁申请书,包括当事人基本信息、争议事实、请求和理由等;

(2)身份证明,包括申请人的身份证、被申请人的工作证明等;

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关于劳动纠纷的仲裁办法 图2

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关于劳动纠纷的仲裁办法 图2

(3)相关证据材料,包括劳动合同、工资单、考勤记录、工亡证明等。

3.受理

劳动仲裁委员会收到仲裁申请后,应当进行审查。如果符合下列条件,劳动仲裁委员会应当受理:

(1)申请人的申请符合劳动法律法规的规定;

(2)被申请人同意仲裁;

(3)申请仲裁的事项符合仲裁委员会的职责范围。

4.仲裁程序

劳动仲裁委员会受理仲裁申请后,应当组织仲裁庭进行仲裁。仲裁庭由3名仲裁员组成,分别由劳动者代表和用人单位代表担任。仲裁员应当具备一定的法律知识和劳动法律法规的适用能力。

仲裁程序分为仲裁庭审理、裁决和公告等环节。在仲裁庭审理环节,仲裁员应当依据劳动法律法规、劳动合同、集体合同以及其他相关法律、法规、规章策,对劳动争议进行审理,并听取双方当事人的陈述和辩论。在裁决环节,仲裁员应当依据法律、法规、规章策,对劳动争议进行裁决。在公告环节,仲裁委员会应当将裁决书送达当事人。

劳动仲裁的优势和作用

1.及时解决劳动争议

劳动仲裁程序简单、高效,可以快速地解决劳动争议。相比劳动诉讼,劳动仲裁的程序更为简便,不需要经过长时间的法律诉讼,可以更快地解决劳动争议。

2.经济、灵活

劳动仲裁不收取较高的诉讼费用,相对于劳动诉讼来说,更加经济。劳动仲裁更加灵活,可以根据当事人的意愿,选择适

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关于劳动纠纷的仲裁办法图1

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关于劳动纠纷的仲裁办法图1

总则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以及其他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为了公正、及时地处理劳动纠纷,维护劳动者合法权益,促进劳动关系的和谐稳定,制定本办法。

仲裁委员会的设立与组成

1. 仲裁委员会由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办公室(以下简称“仲裁办”)负责设立和管理。

2. 仲裁委员会成员由劳动者和用人单位的代表组成,具体人员的确定、调整应当报劳动行政部门备案。

3. 仲裁委员会成员应当具备下列条件:

(1)具有中国公民资格;

(2)熟悉劳动法律法规,具有劳动争议处理经验;

(3)具有相当于中级以上职称的职务或者相当于同等学位的;

(4)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

4. 仲裁委员会成员的任命、调整应当遵循民主、公开、公正的原则。

仲裁范围的确定

1. 对于劳动纠纷,包括劳动者和用人单位在劳动过程中发生的争议,符合以下条件的,仲裁委员会可以予以仲裁:

(1)因劳动权利义务关系发生的争议;

(2)因用人单位侵犯劳动者合法权益发生的争议;

(3)因劳动合同订立、履行、变更、解除或者终止发生的争议;

(4)因用人单位依法变更或者解除劳动合同发生的争议;

(5)因用人单位拖欠劳动报酬或者 benefits发生的争议;

(6)因用人单位侵犯劳动者工资报酬、福利、休息、休假等合法权益发生的争议;

(7)法律、法规规定应当由仲裁委员会仲裁的其他劳动纠纷。

2. 对于不属于劳动法、劳动合同法等法律法规规定的劳动纠纷,仲裁委员会不予仲裁。

仲裁申请与处理

1. 劳动者和用人单位发生劳动纠纷,双方协商无果的,可以向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

2. 申请仲裁应当符合下列条件:

(1)申请人应当向仲裁委员会提出书面申请,并提供相关证据材料;

(2)申请人的申请应当真实、合法、有效;

(3)申请人的申请应当是在纠纷发生之日起1年内提出。

3. 仲裁委员会收到申请后,应当在5日内向被申请人发出仲裁通知。被申请人应当自收到仲裁通知之日起15日内,向仲裁委员会作出书面答辩。

4. 仲裁委员会根据双方当事人提供的证据材料,认为有必要进行调查的,可以组织调查或者委托有关机构进行调查。调查结果应当作为仲裁依据。

5. 仲裁委员会应当在收到仲裁申请之日起60日内,作出仲裁决定。仲裁决定应当自作出之日起生效。

裁决的执行

1. 仲裁委员会作出的裁决,应当自作出之日起生效。

2. 当事人对仲裁裁决不服的,可以在收到裁决书之日起15日内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3. 人民法院应当依法对当事人的诉讼进行审理,并作出判决。

其他事项

1. 本办法自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办公室公布之日起施行。

2. 本办法如有未尽事宜,由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办公室负责解释。

3. 本办法如有修改,由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办公室负责修改并公布。

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

2022年1月1日

(本文所有信息均为虚构,不涉及真实个人或机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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