珠海市仲裁委员会选聘仲裁员启事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仲裁法的规定,珠海市仲裁委员会(以下简称“珠海市仲裁委员会”)现拟选聘仲裁员,有关事宜如下:
仲裁员选聘对象
1. 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法律;
2. 具有仲裁员或者具有法律、经济、管理、工程、技术等领域的高级职称,并具有5年以上相关工作经验;
3. 具有良好的道德品质和公正、公平、独立的立场;
珠海市仲裁委员会选聘仲裁员启事 图1
4. 具有较高的英语水平,能够熟练阅读、理解和运用英语法律文件;
5. 能够胜任珠海市仲裁委员会的工作,并遵守仲裁委员会的规则。
仲裁员申请程序
1. 申请人应填写《珠海市仲裁委员会仲裁员申请表》,并提供个人身份证明、仲裁员、工作经历等相关材料;
2. 申请人应将填好的《珠海市仲裁委员会仲裁员申请表》和相关材料提交至珠海市仲裁委员会室;
3. 珠海市仲裁委员会室将对申请人提交的材料进行审核,审核合格后通知申请人参加面试;
4. 申请人应按照珠海市仲裁委员会室的要求参加面试,并提供现场演示和交流;
5. 珠海市仲裁委员会室将根据面试情况以及申请人的综合条件进行综合评估,确定拟选聘的仲裁员。
仲裁员的权利和义务
1. 仲裁员有权按照珠海市仲裁委员会的规定进行仲裁活动,独立行使仲裁权;
2. 仲裁员应遵守珠海市仲裁委员会的规则,忠诚执行仲裁裁决;
3. 仲裁员应维护珠海市仲裁委员会的声誉和形象,并为珠海市仲裁委员会提供专业、高效、公正、独立的仲裁服务;
4. 仲裁员应妥善保管珠海市仲裁委员会的文件和资料,并对其负责;
5. 仲裁员应参加珠海市仲裁委员会组织的培训、研讨和其他活动,不断提高仲裁业务水平。
其他事项
1. 本启事自发布之日起生效,至2023年12月31日止;
2. 珠海市仲裁委员会室:珠海市香洲区拱北迎宾南路8号珠海市仲裁委员会室;
3. : 86-756-2236979;
4. :zhuhaiyandong@163.com;
5. 联系:珠海市香洲区拱北迎宾南路8号珠海市仲裁委员会室。
珠海市仲裁委员会
2023年1月1日
(本文所有信息均为虚构,不涉及真实个人或机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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