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事调解书与和解书的区别及应用范围

作者:か染〆玖づ |

民事调解书与和解书是民事诉讼中两种常见的终结纠纷的方式。在我国,民事诉讼是解决民事纠纷的一种重要途径,而调解和和解作为诉讼的前置程序,具有重要的地位和作用。正确理解和掌握调解书与和解书的区别及应用范围,对于律师和法学者正确运用法律,有效地解决民事纠纷具有重要意义。

调解书与和解书的定义及区别

(一)调解书

调解书,是指在调解活动中,双方当事人通过调解达成的、具有法律约束力的协议。调解书是由调解员制作的,经双方当事人签收后具有法律效力的书面文件。调解书的主要内容包括:调解请求、调解结果、履行期限等。

(二)和解书

和解书,是指在调解活动中,双方当事人通过协商达成的一致意见,不具有法律约束力的书面文件。和解书是由当事人自行制作的,经双方当事人签字或盖章后生效。和解书的内容一般包括:当事人对纠纷的处理意见、承担责任的方式等。

调解书与和解书的应用范围

(一)调解书

1. 调解书适用于平等主体的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之间的民事纠纷。

2. 调解书适用于事实清楚、权利义务关系明确、争议不大的民事纠纷。

3. 调解书适用于适合调解的民事纠纷,如涉及人身权、知识产权等特殊类型的民事纠纷,调解可能不适用或效果不佳。

(二)和解书

1. 和解书适用于平等主体的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之间的民事纠纷。

2. 和解书适用于事实清楚、权利义务关系明确、争议不大的民事纠纷。

3. 和解书适用于适合协商的民事纠纷,如涉及人身权、知识产权等特殊类型的民事纠纷,协商可能更有效。

调解书与和解书的法律效力及履行

(一)调解书

1. 法律效力:调解书具有法律效力,双方当事人应当履行。调解书生效后,对当事人具有法律约束力。

2. 履行方式:调解书生效后,当事人应当按照调解书的内容履行。如果一方当事人不履行调解书,另一方当事人可以申请法院强制执行。

(二)和解书

1. 法律效力:和解书不具有法律效力,不具有强制执行的效力。和解书的内容主要作为当事人之间协商的依据,对当事人具有参考意义。

2. 履行方式:和解书不具有强制执行的效力,当事人之间的协商应视为一种任意履行方式。如果一方当事人不履行和解书,另一方当事人无法申请法院强制执行。

民事调解书与和解书的区别及应用范围 图1

民事调解书与和解书的区别及应用范围 图1

调解书与和解书是民事诉讼中两种常见的终结纠纷的方式,具有不同的法律效力、应用范围和履行方式。正确理解和掌握调解书与和解书的区别及应用范围,对于律师和法学者正确运用法律,有效地解决民事纠纷具有重要意义。

(本文所有信息均为虚构,不涉及真实个人或机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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