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仲裁时效已过,仲裁委员会如何处理?》

作者:じ☆ve |

仲裁时效是指从仲裁请求提出之日起,至仲裁委员会作出裁决或者决定之前,经过的合法期间。根据我国《仲裁法》的规定,仲裁时效为当事人 filing a claim within two years from the date when the claim arises。在仲裁时效期间内,当事人可以请求仲裁委员会仲裁纠纷。如果仲裁时效已过,仲裁委员会该如何处理呢?

仲裁时效已过的处则

对于已经过期的仲裁请求,仲裁委员会在处理时应遵循以下原则:

1. 尊重当事人的选择。仲裁委员会应尊重当事人对仲裁时效的選擇,即是否要求仲裁委员会对已过期的仲裁请求进行处理。当事人可以自行协商,达成一致意见,或者向仲裁委员会提出申请,要求仲裁委员会对已过期的仲裁请求进行处理。

2. 公平公正。仲裁委员会在处理已过期的仲裁请求时,应遵循公平公正的原则,避免因仲裁时效已过而给予当事人不公正待遇。仲裁委员会应根据案件的具体情况和当事人之间的协议,进行公正审理和裁决。

3. 法律明确规定。仲裁委员会在处理已过期的仲裁请求时,应遵循法律明确规定。如《仲裁法》第二十四条规定:“当事人对仲裁时效期间的计算有争议的,由仲裁委员会根据案件的具体情况和当事人的主张,认定时效期间。”仲裁委员会应根据法律规定和案件具体情况,认定仲裁时效期间是否已过,并据此作出处理。

仲裁时效已过后的处理方式

对于已经过期的仲裁请求,仲裁委员会可以采取以下方式进行处理:

《仲裁时效已过,仲裁委员会如何处理?》 图1

《仲裁时效已过,仲裁委员会如何处理?》 图1

1. 重新审理。仲裁委员会可以对已经过期的仲裁请求进行重新审理,并根据案件的具体情况和当事人之间的协议,作出新的裁决。重新审理的程序应遵循法律规定的程序,并应尽可能确保公正公平。

2. 通知当事人。仲裁委员会在处理已过期的仲裁请求时,应通知当事人。通知应当明确指出仲裁请求已经过期,并告知当事人可以采取的程序和期限。通知后,当事人可以自行协商,达成一致意见,或者向仲裁委员会提出申请,要求仲裁委员会对已过期的仲裁请求进行处理。

3. 拒绝审理。仲裁委员会在处理已过期的仲裁请求时,也可以拒绝审理。拒绝审理的決定应当根据法律规定和案件具体情况作出,并应向当事人说明理由。

仲裁时效是仲裁程序中的重要环节,对于已经过期的仲裁请求,仲裁委员会在处理时应遵循公平公正、尊重当事人选择、遵守法律规定等原则。仲裁委员会可以采取重新审理、通知当事人、拒绝审理等方式进行处理,以保障当事人的合法权益,并确保仲裁程序的公正公平。

(本文所有信息均为虚构,不涉及真实个人或机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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