朝阳区民事调解书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的规定,为了保护当事人的合法权益,促进社会和谐稳定,由本人在朝阳区民事调解委员会担任调解员,在双方当事人的自愿基础上,对朝阳区内的民事纠纷进行调解。经过调解,双方当事人达成协议,特制作本调解书。
调解标的
本次调解的标的为:
1. 纠纷双方:甲乙双方
2. 纠纷事实:双方因主張的财产权益产生纠纷
调解过程
1. 调解人员:本人在朝阳区民事调解委员会担任调解员
2. 调解时间:2021年10月15日
3. 调解地点:朝阳区民事调解委员会
4. 调解方式:本人在调解过程中,通过摆事实、讲道理、做工作,促使双方当事人达成协议
调解结果
1. 双方当事人同意解决上述纠纷,并达成如下协议:
(1)甲乙双方同意将争议的财产权益转让给第三方,由第三方承担该争议的权益责任。甲乙双方应当履行上述协议,将争议的财产权益转让给第三方,并办理相关手续。
(2)甲乙双方同意放弃对上述纠纷的诉讼请求,并履行上述协议。如甲乙双方在履行上述协议过程中,发现存在损失,应当依法承担相应的责任。
(3)甲乙双方同意本调解书作为法律效力文件,具有法律约束力。如甲乙双方在履行上述协议过程中,未履行本调解书规定的义务,另一方当事人有权要求履行,并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调解费用
朝阳区民事调解书 图1
1. 甲乙双方共同承担本次调解的费用。
2. 如甲乙双方未履行本调解书规定的义务,另一方当事人有权要求履行,并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其他事项
1. 本调解书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
2. 本调解书自甲乙双方签字(或盖章)之日起生效。
调解员:(签名或盖章)
当事人:
甲:
身份证号:
乙:
身份证号:
(以上内容仅供参考,实际调解书应根据具体情况进行调整。)
(本文所有信息均为虚构,不涉及真实个人或机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