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国姓名权与肖像权的相关规定
姓名权与肖像权是人格权的重要组成部分,体现了一个国家的法治水平和人民的权利保障。根据我国《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的规定,自然人享有姓名权、肖像权、声音权、荣誉权等人格权利。本文旨在分析我国姓名权与肖像权的法律规定、行使和保护,以期为相关法律实践提供参考。
姓名权
姓名权是指自然人对自己的姓名享有再现、使用、改变、依照自己意愿依法定名的权利。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千零一百一十六条规定:“自然人享有姓名权,有权决定、使用和依照自己的意愿改变自己的姓名,禁止他人干涉、盗用、假冒。”
(一)姓名权的保护
为了保护公民的姓名权,我国法律明确规定了以下
1. 姓名权受法律保护,禁止侵犯。
2. 禁止以营利为目的使用他人的姓名,或者未经他人同意擅自使用他人的姓名。
3. 禁止非法改变他人的姓名或者对他人进行姓名歧视。
4. 禁止非法泄露自然人的个人信息,包括姓名等。
(二)姓名权的行使
自然人享有姓名权,可以依法自主决定、使用和改变自己的姓名。在行使姓名权时,应注意以下几点:
1. 尊重他人的姓名权,不得侵犯他人的合法权益。
2. 在特殊情况下,如法律、法规规定,应当使用真名,不得使用虚假、冒用的姓名。
3. 姓名权行使不得损害社会公共利益,不得侵犯他人合法权益。
肖像权
肖像权是指自然人对自己的肖像享有再现、使用、改变、依法定名的权利。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千零一百一十七条规定:“自然人享有肖像权,有权决定、使用和依照自己的意愿改变自己的肖像,禁止他人干涉、盗用、假冒。”
(一)肖像权的保护
为了保护公民的肖像权,我国法律明确规定了以下
1. 肖像权受法律保护,禁止侵犯。
2. 禁止以营利为目的使用他人的肖像,或者未经他人同意擅自使用他人的肖像。
3. 禁止非法披露自然人的肖像信息,不得擅自使用他人的肖像进行广告宣传等。
4. 禁止非法篡改、损害自然人的肖像形象。
(二)肖像权的行使
自然人享有肖像权,可以依法自主决定、使用和改变自己的肖像。在行使肖像权时,应注意以下几点:
1. 尊重他人的肖像权,不得侵犯他人的合法权益。
2. 在特殊情况下,如法律、法规规定,应当使用真容,不得使用虚假、冒用的肖像。
3. 肖像权行使不得损害社会公共利益,不得侵犯他人合法权益。
姓名权与肖像权的冲突
我国姓名权与肖像权的相关规定 图1
在某些情况下,姓名权与肖像权可能会发生冲突。在新闻报道、广告宣传等场合,需要使用自然人的肖像或姓名,但未经本人同意,可能会侵犯其姓名权与肖像权。对此,我国法律明确规定,应当尊重、保护公民的合法权益,不得侵犯。在必要时,可以经过协商或者依法取得使用权利。
我国《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对姓名权与肖像权进行了明确规定,为公民的合法权益提供了法律保障。应当尊重、保护公民的姓名权与肖像权,依法行使和保护自己的权利。也应当加强法律宣传和教育,提高公民的法律意识和法治观念,促进社会和谐、稳定。
(本文所有信息均为虚构,不涉及真实个人或机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