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机构如何告知家长肖像权:一份实用指南》
肖像权作为一项基本的人身权利,得到了越来越多的重视。随着科技的飞速发展,各类机构在制作、使用和传播图片、视频等方面越来越依赖肖像权,而作为权利人的家长,往往因为缺乏相关知识和法律意识,导致自己的肖像权被侵犯而不自知。本指南旨在帮助机构了解和掌握告知家长肖像权的法律规定和实践方法,从而更好地维护家长的权利。
肖像权的法律规定
我国《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百三十五条规定:“自然人享有对自己的肖像权,有权决定其肖像的利用和公开。”《民法典》百三十六条规定:“自然人享有对他人肖像权的保护,禁止制作、使用、传播包含他人肖像的图片、视频或者其他物品。”基于此,家长作为肖像权的权利人,有权决定其肖像的利用和公开,并禁止他人制作、使用、传播包含其肖像的图片、视频或者其他物品。
告知家长肖像权的实践方法
1. 明确告知义务
在机构与家长签订合同或者进行合作时,应当明确告知家长其享有肖像权,并明确告知其有权决定其肖像的利用和公开。机构还应当告知家长,如果未经其同意,机构不得制作、使用、传播包含其肖像的图片、视频或者其他物品。
2. 取得家长同意
在制作、使用、传播包含家长肖像的图片、视频或者其他物品时,机构应当取得家长的同意。家长可以随时要求机构提供书面承诺或者要求机构在制作、使用、传播时注明其身份。
3. 保障家长权利
《机构如何告知家长肖像权:一份实用指南》 图1
机构在制作、使用、传播包含家长肖像的图片、视频或者其他物品时,应当尊重家长的权利,不得侵犯家长的人格尊严和隐私权。机构应当保证所使用的肖像权符合法律规定,不得使用侵犯他人肖像权的图片、视频或者其他物品。
告知家长肖像权是机构在制作、使用、传播包含家长肖像的图片、视频或者其他物品时必须遵守的规定。作为家长,应当了解自己的权利,并在遇到侵犯自己肖像权时及时维权。机构也应当尊重家长的权利,加强自律,确保不侵犯家长肖像权。只有在双方共同努力的基础上,才能更好地维护家长的权利,促进机构的健康发展。
(本文所有信息均为虚构,不涉及真实个人或机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