蔡徐坤怒维权:状告侵犯肖像权,要求对方公开道歉并赔偿损失!
随着互联网的普及和娱乐产业的迅猛发展,明星艺人的肖像权问题日益突出。肖像权作为一项基本的人身权利,是公民形象和尊严的重要体现。在利益驱动下,一些不法分子竟然侵犯了明星的肖像权,给他们的名誉和形象带来极大的损害。近日,我国知名歌手蔡徐坤怒维权,状告侵犯肖像权,要求对方公开道歉并赔偿损失,引起了广泛关注。
事件回顾
蔡徐坤怒维权:状告侵犯肖像权,要求对方公开道歉并赔偿损失! 图1
蔡徐坤,我国当红歌手、演员,因其出色的音乐和表演才华而广受欢迎。近期,蔡徐坤却遭遇了一起侵犯肖像权的事件。原来,一家名为“某娱乐”的公司,在未经过蔡徐坤同意的情况下,使用了他的肖像进行广告宣传,严重侵犯了蔡徐坤的肖像权。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的相关规定,公民享有对自己的肖像权,未经本人同意,他人不得以营利为目的使用公民的肖像。蔡徐坤认为,某娱乐公司的行为构成了侵权,且未经许可使用其肖像,严重损害了其名誉和形象。蔡徐坤决定依法维权,要求某娱乐公司公开道歉并赔偿损失。
状告过程
蔡徐坤委托律师,向某娱乐公司发出律师函,要求对方停止侵权行为并公开道歉。某娱乐公司收到律师函后,未进行有效回应,蔡徐坤随后将某娱乐公司诉至法院。
在诉讼过程中,蔡徐坤提供了充分的证据证明某娱乐公司侵犯了他的肖像权。法院审理后认为,某娱乐公司未经蔡徐坤同意,使用其肖像进行广告宣传,构成了侵权行为。根据法律规定,蔡徐坤有权要求某娱乐公司公开道歉并赔偿损失。
法院判决某娱乐公司公开道歉,并在一定期限内赔偿蔡徐坤精神损害抚慰金和经济损失。某娱乐公司随后公开道歉,并表示愿意赔偿蔡徐坤的损失。
法律分析
本案例涉及到的主要是肖像权的问题。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的相关规定,公民享有对自己的肖像权,未经本人同意,他人不得以营利为目的使用公民的肖像。这表明,在未经本人同意的情况下,他人不得使用公民的肖像,否则构成侵权。
在本案中,某娱乐公司在未经过蔡徐坤同意的情况下,使用了他的肖像进行广告宣传,显然侵犯了蔡徐坤的肖像权。蔡徐坤选择依法维权,是值得肯定的。通过诉讼,蔡徐坤最终取得了胜诉,维护了自己的合法权益。
此案警示我们,肖像权是公民的基本权利,我们应该尊重和保护公民的肖像权。也提示了娱乐公司和公众人物,在利用自己的肖像权时,应当尊重他人的合法权益,避免侵犯他人的肖像权。只有这样,才能更好地维护社会公共利益,促进社会的和谐发展。
(本文所有信息均为虚构,不涉及真实个人或机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