肖像权争夺战:两公司拍摄引发纠纷
随着社会经济的发展和科技的进步,电影、电视剧、广告等各个领域对肖像权的需求日益。肖像权,是指自然人对自己的肖像享有再现、使用并排斥他人侵害的权利。在商业活动中,肖像权的争夺也日益频繁。通过一起肖像权争夺战案例,分析两公司拍摄引发纠纷的成因、法律规定及纠纷解决途径。
事实经过
影视制作公司和摄影公司拍摄一部电影。在拍摄过程中,影视制作公司认为摄影公司的摄影师拍摄的照片中,部分画面涉及到该公司旗下的演员肖像,存在侵权行为。双方因此产生纠纷,最终诉诸法院。
法律规定
我国《中华人民共和国著作权法》第三条规定:“本法所称作品,是指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在文学、艺术和科学领域内创作的具有独创性的知识产物。”第四条规定:“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作品,不论是否发表,依照本法享有著作权。”
根据我国《肖像权法》第五条规定:“自然人对自己的肖像享有再现、使用并排斥他人侵害的权利。”第六条规定:“未经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同意,不得制作、使用、提供、出版其肖像。”
根据上述法律规定,自然人对自己的肖像享有再现、使用并排斥他人侵害的权利。在未经肖像权人同意的情况下,制作、使用、提供、出版其肖像均属于侵权行为。
案例分析
在本案中,摄影公司未经影视制作公司同意,拍摄并使用了该公司旗下的演员肖像。根据法律规定,摄影公司的行为构成侵权。影视制作公司作为权利人,可以通过诉讼等途径维权。
纠纷解决途径
1. 协商解决:在发生纠纷之初,双方可以尝试通过协商解决。在协商过程中,充分沟通,尊重彼此的意见,寻求共识,有利于减少纠纷,节省时间和精力。
2. 调解解决:如协商无果,双方可寻求调解。调解机构可以邀请双方共同参与,通过专业人员进行调解,协助双方达成和解。调解不成的,双方还可以诉诸法院。
3. 诉讼解决:如调解无果或者经过调解达成协议后未履行,双方可以向法院提起诉讼。法院会对案件进行审理,依据法律规定判断是否构成侵权,并作出判决。判决生效后,双方应按照判决内容履行义务。
肖像权争夺战:两公司拍摄引发纠纷 图1
肖像权的争夺战中,双方应充分了解法律规定,合理行使权利,避免纠纷的发生。在发生纠纷后,可以通过协商、调解或诉讼等方式解决。只有尊重法律规定,依法维权,才能确保自身权益得到有效保护。
(本文所有信息均为虚构,不涉及真实个人或机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