明确肖像权的边界:探讨侵犯肖像权的责任

作者:碎碎念 |

肖像权,是指自然人对自己的肖像享有再现、使用并排斥他人侵害的权利。在我国,《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千零一十六条规定:“自然人享有对自己的肖像权,他人不得非法使用、侵犯。”肖像权作为一项人格权,与隐私权、姓名权等权利共同构成了人格权益的体系。随着互联网和社交媒体的普及,侵犯肖像权的行为日益增多,如何明确肖像权的边界以及相应的责任问题日益凸显。本文旨在探讨侵犯肖像权的责任问题,以期为司法实践提供参考。

明确肖像权的边界:探讨侵犯肖像权的责任 图1

明确肖像权的边界:探讨侵犯肖像权的责任 图1

侵犯肖像权的类型及 boundary

(一)未经肖像权同意擅自使用肖像

侵犯肖像权的最常见类型是未经肖像权同意,擅自使用他人的肖像。这可能包括在网络平台上发布、传播包含他人肖像的照片、视频等,或者在未经本人同意的情况下,使用他人的肖像作为商业广告、商品包装等。

(二)恶意毁损、玷污肖像

恶意毁损、玷污肖像是指故意对他人肖像进行毁损、修改、丑化等行为,使肖像权人的人格形象受到损害。在网络上传播包含他人肖像的恶搞图片、视频等。

(三)未经允许擅自制作、使用他人肖像形象

未经允许,制作、使用他人肖像形象,包括制作、使用人物雕塑、画像等。这种行为涉及到对肖像权人的隐私权的侵犯。

侵犯肖像权的责任

(一)民事责任

侵犯肖像权应当承担民事责任。根据我国《民法典》千零一十六条规定,构成侵权行为的,应当承担侵权责任。承担民事责任的形式包括:停止侵害、消除障碍、排除妨害、恢复原状、赔礼道歉、赔偿损失等。

(二)行政责任

侵犯肖像权,构成违法的,还应当承担行政责任。我国《网络安全法》第四十二条、第四十三条等规定,侵犯他人肖像权、隐私权等个人信息权益的,由有关主管部门责令改正,给予警告,没收违法所得,可以并处违法所得一倍以上十倍以下的罚款;没有违法所得的,可以并处十万元以上一百万元以下的罚款。

(三)刑事责任

在极端情况下,侵犯肖像权的行为可能构成犯罪,需要承担刑事责任。制作、使用他人肖像进行诈骗等。根据我国《刑法》第二百三十三条之一规定,制作、使用他人肖像,非法经营,情节严重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或者单处罚金;情节特别严重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

明确肖像权的边界以及相应的责任,对于保护公民的人格权益具有重要意义。在互联网时代,我们应当更加关注肖像权的保护,加大对侵犯肖像权行为的打击力度,让侵犯肖像权的行为得到有效约束,维护公民的合法权益。也应当加强对司法实践的指导,确保肖像权保护的力度和效果。

(本文所有信息均为虚构,不涉及真实个人或机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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