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肖像权有效期限及行使规定》

作者:旅人念旧i |

肖像权,作为一项人格权,是指自然人对自己的肖像享有再现、使用并排斥他人侵害的权利。在我国,关于肖像权的法律保护,主要分散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中华人民共和国侵权责任法》等相关法律法规中。重点探讨《肖像权有效期限及行使规定》的问题,以期为我国肖像权法律制度的完善提供参考。

肖像权的概念及特点

肖像权,是指自然人对自己的肖像享有再现、使用并排斥他人侵害的权利。在我国,肖像权被视为一种人格权,具有以下特点:

1. 主体特定性。肖像权的主体是自然人,不包括法人和其他组织。

2. 客体特定性。肖像权的客体是自然人的肖像,包括面容、形象等。

3. 权能有限性。肖像权权利人仅享有再现、使用并排斥他人侵害的权利,不得滥用肖像权。

4. 保护期限有限性。肖像权具有一定的有效期限,超过有效期限后,权利人不得再行行使肖像权。

肖像权的有效期限

关于肖像权的有效期限,我国法律法规没有明确规定。但根据我国法律关于权利保护的一般规定,公民的民事权利通常具有期限性。在人格权方面,如隐私权、名誉权等,一般都明确规定了保护期限。对于肖像权,由于其具有特殊性,应当予以特殊规定。

在实际操作中,可以借鉴有关权利保护期限的规定,为肖像权设定一个合理的保护期限。在期限内,权利人可以依法行使肖像权,如再现、使用自己的肖像等。超过期限后,权利人不得再行行使肖像权,但可以依法进行合法的维护。

肖像权的行使规定

《肖像权有效期限及行使规定》 图1

《肖像权有效期限及行使规定》 图1

1. 自然人对自己的肖像享有再现、使用并排斥他人侵害的权利。在行使肖像权时,应当遵循以下原则:

(1)合法性原则。行使肖像权应当符合法律法规的规定,不得侵犯他人合法权益。

(2)正当性原则。行使肖像权应当是为了正当的目的,不得滥用肖像权。

(3)权衡性原则。在行使肖像权时,应当权衡个人利益和社会公共利益,不得损害社会公共利益。

2. 自然人享有对自己的肖像进行再现、使用的权利。在再现、使用肖像时,应当尊重他人隐私,不得侵犯他人合法权益。

3. 禁止未经自然人同意或者未经其同意的他人擅自制作、使用、分发、出版、网络传播其肖像。

4. 禁止以营利为目的使用自然人的肖像,但经自然人同意或者支付合理对价除外。

关于《肖像权有效期限及行使规定》的问题,建议我国在法律法规中明确规定肖像权的保护期限,并设定合理的行使规定,以保护公民的肖像权,维护社会公共利益。在实际操作中,应当遵循法律法规的规定,尊重自然人的合法权益,实现个人利益和社会公共利益的平衡。

(本文所有信息均为虚构,不涉及真实个人或机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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